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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袍服歸還程序與規定如下,請多加注意!! (一)、請攜學位服及離校手續單(或押金收據)於規定時限內辦理歸還手續,不符規定者 ,不予受理。 規定時限: 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六月廿九日(星期五)止 上午九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止,下午二時至四時止 恕不接受規定時間外歸還。 地點:保管組庫房(小吃部旁,大禮堂左後方B1,海報牆底,有標示), 恕不接受規定時間外歸還。 (二)、若有特殊狀況須延還者,請於六月廿九日(含)前,填寫延還申請表敘明理由 ,並向保管組申請延還,經保管組核可後,依延還時間歸還至保管組庫房, 恕不接受規定時間外歸還。 (三)、逾期未歸還者,每逾一日(例假日不計)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罰款上限: 1、學士:新台幣一千三百元正。 2、碩士:新台幣三千元正。 3、博士:新台幣五千四百元正。 * 押金40的部分,我會退給每一個指導教授門下的一位同學負責, 到時候我會再通知大家去跟哪一個同學領取退費40,謝謝大家!! 要是大家要搬離學校沒辦法跟某個同學領取的話,我會再想想辦法, 比如把錢放在所辦,你們去辦離校手續時,再順便領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