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ouble:我是銘志,明早會去所辦拿名冊,感謝提醒 05/12 00:08
一、學位服借用以應屆畢業生為主,碩/學士借用以系所為單位,並以離校手續控管,延
畢生仍以隨班辦理借用為原 則,提前畢業者及博士畢業生以個別申請為主,若有違
借用相關規定,則送學務處處理。
二、本校教學行政主管依教務處所發之邀請函辦理借用。
三、檢附「通知」乙份(如附件),各系所請自行列印乙份公告周知。
四、另以書面資料(內多含:借用袍服學生名冊乙份)送各系所轉畢業班班代(或派
專人)辦理團體借用事宜。
http://my.nthu.edu.tw/~preserve/custody/test_A2.htm
班代...處理 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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