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ry (你今天餓了嗎?)
看板NTNU-HisSB
標題[閒聊] 站在壘包上的跑者被球擊中
時間Sun Jul 3 10:57:08 2011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第八章 2. (5)
當界內球,擊中站在界內區的裁判員或跑壘員的身體或衣物時,擊球員成為擊跑員。
觸踏在
壘包上的跑壘員,被球擊中時,是不被判出局的。
判決:(e) 球擊中站在壘包上的跑壘員時,除該跑壘員不出局之外:當壘包附近沒有防守
球員可以處理球時,判定為死球及擊跑員上一壘;當壘包附近有防守球員處理
球時,判定比賽繼續進行中。
所以說昨日之公正又不拖時間的主審是對的。
趁機也套句緯來棒球週報的話:熟讀規則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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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146.75
推 YuliangLin:夯葛利好帥!! 這次真的學了個乖!! 07/03 14:33
推 johnny132:所以上次聯盟賽伯修老師讓我們賺到出局數XDDD 07/03 15:16
推 w1990:幹咧 那我下一次有機會要試試看劈腿擋球 07/03 16:23
→ Hungry:裁判覺得你是故意的還是會被判出局 07/03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