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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第八章 2. (5) 當界內球,擊中站在界內區的裁判員或跑壘員的身體或衣物時,擊球員成為擊跑員。觸踏在 壘包上的跑壘員,被球擊中時,是不被判出局的。 判決:(e) 球擊中站在壘包上的跑壘員時,除該跑壘員不出局之外:當壘包附近沒有防守 球員可以處理球時,判定為死球及擊跑員上一壘;當壘包附近有防守球員處理 球時,判定比賽繼續進行中。 所以說昨日之公正又不拖時間的主審是對的。 趁機也套句緯來棒球週報的話:熟讀規則不吃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6.75
YuliangLin:夯葛利好帥!! 這次真的學了個乖!! 07/03 14:33
johnny132:所以上次聯盟賽伯修老師讓我們賺到出局數XDDD 07/03 15:16
w1990:幹咧 那我下一次有機會要試試看劈腿擋球 07/03 16:23
Hungry:裁判覺得你是故意的還是會被判出局 07/03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