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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會收到精華區裡並且刪除文章 網路提供了我們簡單快速的資訊交流還有某種程度的匿名性 但是所有的言論內容還是有受到法律規範,不論是推文、噓文、信件...都是 像前面有人提供的文章一樣,PTT會保護我們使用者的隱私 但是司法機關或其他機關在合法的法律途徑下,PTT還是得提供資料出來 所有的人還是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上完全的責任 我不想訂定版規,希望大家可以在一個歡樂的環境下使用這個版 但在這同時也希望任何一位版友,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 而造成有警察杯杯來按門鈴請你去喝茶的情況,甚至最後還留下一輩子洗不掉的印記 我想這會是很大的遺憾 再幫大家複習一次 ------------------------------------- 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一般而言公然侮辱必須符合公然和侮辱的要件,只要說罵人的人主觀出於扁損 他人評價之故意,而客觀上也被認為是侮辱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必須被社會大 種認為達到侮辱的評價就構成公然侮辱。侮辱的內容則不需要具體,只要產生 對他人負面的評價就夠了。 誹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III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在刑法 310條的規定中,如果要構成誹謗罪的話,主觀需要有散佈意圖並且有散 布使他人名譽下降的言論與故意始足當之。如果主張免責的話,只要能證明陳述 內容是事實,而又跟私人道德無關的話,即便使人名譽受損也沒關係。此一證明 到一般人能相信是事實即可。 ------------------------------------- 當然不是只有上面這些,但這是我們最容易犯的錯 以上 大家要好好遵守喔!!!!!!!!! 還有.........快寫ID對照表................ -- 免責聲明第五條:   本人在此留言(包括但不限於漢字、注音、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日語假名, 阿拉伯字母,單字、句子、圖片、影像、錄音,以及前述之各種任意組合等等)均為 隨意敲擊鍵盤所出,用於檢驗本人電腦鍵盤輸入、螢幕顯示的性能、光電性能,並不 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對原po觀點。如需要詳查請直接與鍵盤發明者 及生產外商法人代表連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5.103 ※ 編輯: wu1212121212 來自: 220.136.185.103 (11/12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