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收到很多同學來信詢問眾多問題,故再補充說明幾點。
因教育部有修改規定,需填新的表格才能同時具有國高中任教資格,
所以專門課程認定表請下載本附件填寫。
左邊那欄是列出的必修科目,右邊那欄填上你有修習的科目,
不一定要每一個科目都填,必備總共35學分,選備只要9學分即可
(但數學史、數學導論、統計學(二)這三科中一定要填一科;
數論、離散數學、代數特論(一)這三科中一定要填一科),
盡量挑成績較好的填,因為到時候會出現在證書上。
網頁上有新增專業科目認定表範例,請上網參考,網址如下:
http://www.math.ntnu.edu.tw/app/news.php?Sn=201
電子檔可以寄給我(sham510@ntnu.edu.tw),認定表紙本、畢業證書與成績單可以寄到
系上給我或是直接到系上交給我,
郵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數學系M110 黃鈺舒 收」。
ps.若還有不確定要如何採認的科目就先不要印,
先問我或是拿成績單來確認,不然還是要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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