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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 系費收取 依 數學學會組織章程 (如附錄) 99學年度盈餘 27518 元整 平分還給99學年度之會員(現大二至大四學生) 計算後每人平分得106元,折於本學年之系費,因此每人收取之費用如下: 大一:新台幣500元整 大二:新台幣410元整 大三:新台幣410元整 大四:新台幣210元整 請各班班代(或委託各班總務) 收齊後於10/15(六) 前將名單與費用交給 數學學會 總務股長 數102丙 藍天予 會 長 數102丙 王冠中 系費將用於學年行事曆印製、通訊錄製作,以及各活動、講座之經費支出等 並以徵信表發放至各班傳閱,經會代會通過後使用 《附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學會組織章程(節錄) 第二章 社團宗旨 第三條 維繫本會同學的情感,增加本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條 透過本會各股之間的運作,提供學習和服務的機會, 藉此培養各方面人才和專長,並作為參與社會的引導活動。 第五條 舉辦各類型活動,讓本會暨全師大的同學,有更廣泛,更多元的選擇, 以參與各種性質課外活動,發展人際關係。 第六條 解決協調各方面的問題,維護同學利益,給予大家更完善的照顧和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校具有學籍之數學系大學部在校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之規定及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二、繳納本會會費。 第七章 財務 第三十二條 會費之徵收數額,大學部一年級至三年級所有會員每學年繳交五百元、 四年級會員交三百元,學會盈餘於下學期結算完後退還各班。 第三十三條 會費之徵收由各班班代負責徵收。 第三十四條 預算案需經行政會議通過,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同意後始得動用。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陳請系主任同意並送課外活動組備查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100數學學會 會 長 王冠中 副 會 長 吳克倫 總務股長 藍天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6.75
garlic1234:500-106應該是394? 10/09 00:40
cavour:這屆會長數學不好 = =? 10/09 17:27
at2772:410是微調後的結果 10/10 14:25
cosmoju:我以為微調之後會變400 感覺比較好收XD 10/10 15:47
JimmySir:微調 是不是要說明為什麼要微調呢? 10/11 10:49
lionleo228:調成400就算了 調成410是???? 10/11 14:49
contentt:為什麼不清楚地公佈計算方法@@? 10/11 16:40
at2772:500-106=394 原本預計收400 但為了留給下一屆多一點股產 10/13 01:08
at2772:所以才再酌收10元 10/13 01:09
at2772:↑有鑑於系費有越來越難收的趨勢 10/13 01:10
lionleo228:有這樣想酌收就酌收的嗎? 越來越難收是那些不繳錢的人 10/13 22:07
lionleo228:的問題 哪有這樣反而跟我們多收錢的... 10/13 22:08
smile7days:今年剩的錢還是會評分掉退還,所以多收10元沒有意義吧 10/13 23:08
smile7days:而且如果要多一點股產那應該是在會代會的事情而不是多 10/13 23:08
smile7days:收系費 10/13 23:08
smile7days:而每年盈餘都有兩萬多也夠讓系學會留股產了吧 10/13 23:09
smile7days:然而也是不是應該公開的向大家說明為什麼調漲呢 10/13 23:16
smile7days:畢竟看板的人也只是占數學系的一小部分 10/13 23:17
a41519022:每個活動都已經針對非會員加收錢了,何必酌收 10/15 01:39
JimmySir:章程? 10/16 16:38
JimmySir:微調,盡量不要這樣做比較妥當 ' 10/16 16:39
garlic1234:章程其實明白寫清楚了 我的意見跟樓上一樣 10/19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