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申請追溯100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者,係指101
年1月16日修訂前之「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辦法」, 「逾25歲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
、 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及遠距教學之學校」無法辦理減免者,可於100學年度第
2學期辦理追溯。
符合上述資格之學生,請於101年3月15日前,檢具相關有效證明文件(證明公文、戶籍謄
本),向本校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辦理方式請參閱網頁附件,相關網址請點閱
http://www.ntnu.edu.tw/dsa/newdsa/02/htm/left/left_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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