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及金額:
一、凡本校學生(不含博士班及在職專班),在學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生活費等所需
費用者,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為一年級無成績規定;申請人為二年級,前一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65分
以上;三年級以上,前一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70分以上。
三、學生得依個人情況敘明所需資助金額,但以扣除就學貸款及其他獎補助金額外,
尚有不足的部分為原則,不得重複申請。
四、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失業、單親或貧困之高危險家庭,將列為優先資助對
象。
符合資助需求條件者,請於101年9月28日(星期五)前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逕向「學務處生活
輔導組」提出申請(郵局申請者以掛號信件到達日為憑)。
1. 申請表
2. 自述一篇(含家庭狀況、學習計畫、資助需求等)
3. 近一年全家繳稅單影本(或其他足資顯示家庭經濟狀況之文件)
4. 還願意向書(即畢業後之回饋計畫)
5. 成績單
6. 其他備審文件
辦法內容及申請表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還願助學金」網頁
http://www.ntnu.edu.tw/dsa/newdsa/02/htm/left/left_03.htm參閱。
承辦人:曾秀梓
電話:02-7734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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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