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年齡在32歲(70年1月1日以後出
生)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
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資格標準
(一)體格:合於「體位區分標準」之常備役體位者。(憲兵官科有特殊體位限制)
(二)軍訓成績:在校軍訓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大學採計4個學期,每學期成績均需達60
分以上)。軍訓成績在報名期間未達標準者,應於離校前修習及格;
未合格者,如經錄取為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註銷其錄取資格。
(三)曾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含緩刑及易科罰金),或受保安處分、感訓處分、強制
戒治、觀察勒戒裁判確定者,不得報考。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
規定者,不在此限。
詳細資格標準請參閱招生簡章!!
三、報名流程:上網填寫、列印報名表→驗證軍訓成績及相關資料→繳交報名資料
四、填寫報名表
(一)至101年11月8日17時止,至國防部網站
(http://rdrc.mnd.gov.tw/rdrc/extra/join.aspx)填寫及列印報名表,逾時概不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請務必詳讀使用手冊及報名表裡每個欄位之填寫說明。
(三)各項填寫資料請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後,須列印乙式三聯(列印於A4 全白紙張上,
要簽名),並於第一聯貼妥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報名系統雖提供修改功能,唯執行列印功能後,報名資料將由系統鎖定,無法再更
改資料,若需再更改資料,請洽軍訓室承辦教官處理。
(五)報名系統於101年11月8日17時關閉,請把握時間。
(六)報名表上之系所(組別)以畢業證書所登載之系所(組別)為準,其對應可選填之官科
請參考考選簡章之【考選官科對照表暨各校院所、系、科電腦代碼表】
(七)考生可選擇以已經取得之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如碩士生可選擇以學士學歷參加考選)
,錄取人員於入營報到時,須繳驗報考學歷之畢業證書,且入營前若現就讀之學程
未能畢業者,應辦理休學方可入營受訓,違反者註銷其預官(士)資格。
五、驗證軍訓成績及相關資料
【在校之學士生】:繳交報名表時,請提供包含軍訓成績之成績單驗證。尚未修習滿四
學期軍訓者,請於報名時告知後續修習軍訓成績之時間。
【已畢業之學士生】:提供報考學程之畢業證書及包含軍訓成績之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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