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NU-MAT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意申請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僑生(不含一年級新生),請於12月13日(星期四)前檢附成績單 交至M103黃鈺舒助教,以便彙辦。 ※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惟未具師資生資格。 ※未來如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已修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至多僅得抵免四分之一,自 取得資格起,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學期數應至少達三個學期以上(不含暑修),如因此 延畢不得異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