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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BP-R95 看板] 作者: iloveiker () 看板: NTUBP-R95 標題: [轉錄] OURs對寶藏巖聚落安置與未來發展--聲明 時間: Sat Dec 2 18:07:49 2006 都市改革組織 OURs 2006.12.01 發佈 -------------------------------------------------------------------------------- 針對近日媒體及各界對於寶藏巖聚落安置與未來發展之關心與指教,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站在規劃單位與關心空間改革民間組織的立場,特此說明。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自1990年成立以來,即秉持追求社會正義與公平之理想,從空間規劃設計專業的角度出發,長期協助弱勢者爭取空間權力,並以監督台灣都市空間發展政策為組織任務。 組織的理監事─劉可強與夏鑄九教授,自寶藏巖聚落公告拆遷、社區居民抗爭之際,即以扶助弱勢的初衷,站在居民的立場,長期協助居民代表與政府進行政策協調,推動政策轉型以「聚落保存」取代「公園拆遷」。 2003年六月本組織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承接寶藏巖專案,乃秉持對寶藏巖議題一貫的關注,為避免一般規劃工程作業僅著重於空間、在藝術村規劃命題下忽略聚落原住居民的留住與聚落文化的保存,並判斷本議題經多年的協商,運動策略應積極尋求體制內之解決,而冀望透過規劃手法,在制度內尋求照顧弱勢、就地安置之實踐。 自民國八十二年聚落公告拆遷以來,屋主陸續遷出或出租房屋,聚落人口流失、空屋增加,短期租戶及佔用人口越來越多,尤其近一、兩年面臨修復安置處理的關鍵期,部份有意趁隙謀取安置利益的人口持續遷入,聚落人口結構大不如前。有鑑於聚落保存以地緣關係與鄰里網絡最為關鍵,本案所關注的核心主體為聚落經八十二年公告拆遷至今僅存的約五十餘戶的屋主及長期居住於聚落的弱勢租戶,至於近年來佔用與短期承租的弱勢住民,已引入社會福利資源予以個案協助,並不納入安置對象。 承接寶藏巖專案以來,工作人員即企圖在「社會公平正義」與「聚落保存」兩項不盡相同的價值中尋求平衡,並嘗試於制度內尋求拆遷安置處理之最大突破。規劃進行至今,在傳統公共工程拆遷安置的處理限制中,本案促成了以下四點突破: (1)落實現地安置理想 考量鄰里社會網絡為弱勢社區居民賴以維生的重要環境,現地安置一直是民間對於公共工程拆遷安置最主要的訴求。本案在聚落保存的前提下,積極遊說市府各相關局處,最終促成原住戶可以在領取拆遷補償金完成遷出動作,待聚落修繕完成後,以較便宜的租金承租原房舍,落實現地安置的理想。 (2)安置對象含括弱勢租客 傳統公共工程拆遷安置中,安置對象僅限於屋主,租客除設籍本市之弱勢者得引入社會福利資源予以照顧外,並不提供安置資源。然本案考慮聚落保存與弱勢照顧之目標,針對91年3月18日(臨水區拆遷公告日)前居住於本地區內之具弱勢身分租客,亦給予承租寶藏家園的權利。 (3)以居住事實證明取代設籍證明 雖然「臺北市中正297號(永福)公園居民安置配套方案」明定須於91年3月18日(臨水區拆遷公告日)前設籍於本地區內非臨水區之具弱勢租客,但考量部分弱勢租戶確實為居住十年以上之長期租客,受限於區內曾配合拆遷公告而禁止戶籍遷入之政策而無法設籍,在局處協調後,決議採行里長、警察局證明居住事實的方式解決未設籍之弱勢租客問題。 (4)安置對象涵蓋非設籍台北市居民 即便是突破規定以居住事實彌補設籍問題,但部份長期居住的弱勢租客因戶籍設於其他縣市,不符「台北市國民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中安置資源僅提供台北市民之規定,不符資格審查。但考量這些獨居老人、低收入戶或身心障者確有搬遷及新環境適應困難的問題,對現地安置需求迫切,經地方里鄰長協助陳情後,市長同意安置對象涵蓋非設籍台北市的居民,使非設籍本市之弱勢租客得以留住。 本案雖然在制度內突破許多過去安置處理的限制,但議題過於複雜及制度本身的限制仍然引起訴求聚落完全保存者之質疑,質疑點包括不應該用行政救濟金來鼓勵所有權人遷出、留住戶不該有承租期限的限制、已承租承購國宅的所有權人應有留住的權利、安置資格不該侷限於所有權人與弱勢租客、應設法在居民不需要遷出的情形下進行歷史建築修繕等等,甚至無限上綱至訴諸所有權人未來不需向政府承租房舍,而仍為合法所有者等忽略違章建築現實與安置推動過程的訴求。 為了釐清本案議題面向,提供公共討論之思考,本組織提出「寶藏巖共生聚落推動現地安置計畫簡要說明」如後。歡迎關心不同議題的朋友給予批評,以提供更多思辯與討論角度。 本組織推動寶藏巖專案,所追求的不單是約六、七十戶居民的安置權益,更企圖回應社會公平、合理思考公有土地利用、歷史保存、弱勢照顧、資源分配等議題的實踐,以提供未來都市發展政策的思考。今日的階段結果雖然不是訴求聚落保存與維護聚落多元文化特質價值觀之圓滿方案,但確實是面對公有土地與違章建築法制現實下,本會基於社會公平與照顧弱勢之信念,制度內所能推動之最可行的方案。 針對部分目前仍無法解決或進入討論的議題,例如未來聚落是否會被藝術家或觀光客取代?如何延長承租年限落實聚落永續發展?如何讓具代表性的原住戶得以在積極參與的意願下申請進駐?如何透過生活公約共同管理維護聚落環境?原住戶在經營管理中的自主角色為何?甚至包括居住長久的非弱勢租客可否申請進駐等等影響居民未來生活權益的議題,本組織已協助社區組織「寶藏巖文化村協會」積極與文化局展開協商對話,期望於未來的「新駐辦法」中給予更多彈性的機會和空間。未來本組織仍將秉持專業立場與民間組織的角色,持續與關心寶藏巖議題的夥伴們監督政策 的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9.194 ※ 編輯: iloveiker 來自: 59.115.178.250 (12/03 02:12)
Sshock:借轉!! 12/0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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