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Uni-Service 看板]
◇◆◇◆◇◆◇◆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6.07.17 制定
2006.07.26 實施
大專院校群組實習規範:
1.本規範適用於群組內板主.小組長等職務,群組長職務實習之相關規範,
交由站務站長(or會議)決議,不在此限!!
2.欲接任板主/小組長職務者,且未經正常連署通過時,則必須遵照此規範
執行,於此期間,稱實習者!!
3.實習者因板主/小組長職務不同而規範內容有所不同:
a.板主部分:
i.實習期為期半個月
ii.實習期間不得觸犯其他組務/站務規範,違者將從嚴處置
iii.欲主動應徵板主職務者,其資格限制為上站次數/文章數:500/200
iv.實習期間,將視板主的看板管理績效為續任的參考依據
v.實習期間一到,將由小組長決定是否續任
b.小組長部分:
i.實習期為期一個月
ii.實習期間不得觸犯其他組務/站務規範,違者將從嚴處置
iii.欲主動應徵小組長職務者,其資格限制為上站次數/文章數:1000/500
iv.實習期間一到,將由群組會議決定是否續任
v.小組長應徵者必須在該群組內任職板主一職
vi.小組長應徵者得由群組會議決議是否給予機會實習
vii.小組長應徵者不得有任何前科紀錄,否則不予錄用
4.實習者一旦遭到解職後,需三個月內不得再次應徵其他職務!!
5.以上未盡事宜將由組務會議決議是否臨時增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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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群組長 dreamwave
※ 編輯: dreamwave 來自: 59.117.193.230 (07/2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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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完板聚那年春天我才知道─┐
│ 這年頭 沒有相簿 根本沒人認識你Orz...─┐
│由此進http://www.wretch.cc/album/inamoto │ \●/ 逃生方向 > > > >
└─────┬────────┘ │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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