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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Uni-Service 看板] ◇◆◇◆◇◆◇◆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6.07.17 制定 2006.07.26 實施 大專院校群組實習規範: 1.本規範適用於群組內板主.小組長等職務,群組長職務實習之相關規範, 交由站務站長(or會議)決議,不在此限!! 2.欲接任板主/小組長職務者,且未經正常連署通過時,則必須遵照此規範 執行,於此期間,稱實習者!! 3.實習者因板主/小組長職務不同而規範內容有所不同: a.板主部分: i.實習期為期半個月 ii.實習期間不得觸犯其他組務/站務規範,違者將從嚴處置 iii.欲主動應徵板主職務者,其資格限制為上站次數/文章數:500/200 iv.實習期間,將視板主的看板管理績效為續任的參考依據 v.實習期間一到,將由小組長決定是否續任 b.小組長部分:   i.實習期為期一個月 ii.實習期間不得觸犯其他組務/站務規範,違者將從嚴處置 iii.欲主動應徵小組長職務者,其資格限制為上站次數/文章數:1000/500 iv.實習期間一到,將由群組會議決定是否續任 v.小組長應徵者必須在該群組內任職板主一職 vi.小組長應徵者得由群組會議決議是否給予機會實習 vii.小組長應徵者不得有任何前科紀錄,否則不予錄用 4.實習者一旦遭到解職後,需三個月內不得再次應徵其他職務!! 5.以上未盡事宜將由組務會議決議是否臨時增加條款!! -- 大專院校群組長 dreamwave ※ 編輯: dreamwave 來自: 59.117.193.230 (07/26 11:40) dreamwave:轉錄至看板 Board_Law 07/26 11:40 -- ─┐ 簿 Orz...─┐ http://www.wretch.cc/album/inamoto\●/ 逃生方向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2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