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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nnis2 (金臂人黃平洋N )》之銘言: :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害我在電視前大叫 : 我沒看錯吧 這是我們的新聞局? : 難道民眾的腦袋是豆腐嗎? : 如果現在發布這樣的條文就可以合理化非常光碟的發行 : 那下次總統選完 原任總統是不是可以趁沒有交接前 : 發布選總統有敗部復活的規定? 很想看產業課老師的反應 哈哈哈 畢竟上星期有剪這一則報 他說根本無庸置疑 結果新聞局來這一招 大家瞬間傻眼吧.... : 轉引自聯合新聞網 : 光碟效應 「公共議題論述類」免送審 : 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 : 「非常報導」光碟引發節目帶送審爭議,新聞局長黃輝珍今天宣佈,為完整體現憲法言論自由,新聞局將儘速公告,將「公共議題論述類」和「平面出版品輔助類」錄影節目帶改列免送審項目。 : 至於免送審錄影帶若未依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標示製作單位、節目長度等,形成「黑函」在市面流通,新聞局官員表示,由於廣電法未明定罰則,目前只是違反行政規則,無法處罰。 : 黃輝珍表示,至於節目帶是否構成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不是新聞局所能認定,應由當事人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 : 在新聞局修正公告前,已在市面流通的「非常光碟」第一、二集等產品,曾遭台北市政府取締,黃輝珍強調,增列免送審項目採通案辦理,日後地方政府必須依照新公告處理。 : 依據廣電法施行細則授權,新聞局已於民國八十六年和八十八年將科技類、企業管理類、自然動物生態類、地理風光類、體育類(摔角除外)、宗教傳播類、輔助教學類、民俗藝術類、傳統戲曲類、童謠歌唱音樂類、歌唱伴唱類、藝文表演類、非劇情性紀錄類等十三類錄影節目帶公告免送審ꄺ C : 黃輝珍表示,目前涉及公共議題論述的廣播、電視、報紙、雜誌和圖書都不需要事前送審,唯有錄影節目帶需要送審,許多專家學者皆認為有失衡平性,因此新聞局決定「公共議題論述類」和「平面出版品輔助類(例如雜誌附贈光碟)」錄影節目帶增列為免送審項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1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