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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05-10-25 20:02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五日電) 媒體改造學社今天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歷經朝野激烈衝突完成立法 ,在關鍵的委員組成方面,包括委員總人數、同意門檻等規定,仍有明顯的政治考量。就 傳播與法律專業的理想標準而言,媒改社與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無法滿意立法結果。 不過,媒改社也說,在立法最後階段,公民團體主動介入,朝野政黨願意進行協商並採納 公民團體意見,納入一定的公民審議精神,值得肯定。 媒改社呼籲各政黨在推薦NCC委員以及提名審查委員會委員時,切實秉持專業和中立考量 ,提名與審查過程並盡可能納入公民團體參與,以及採納公民團體推薦與建議。 此外,媒改社也呼籲立法院就NCC成立後的「作用法」立法細節當中,應特別明訂公民團씊 體參與NCC決策的方法與管道,特別是涉及傳播媒體內容以及執照發換等業務,更應納入 並尊重多元公民團體的意見。 媒改社與媒觀會表示,NCC不是解決台灣傳播媒體問題的特效藥,作為一個以管制市場秩꜊ 序為主的機構,NCC無法以正面輔導和促進發展的方式,解決台灣傳播通訊產業的品質低落 、多元性與創意不足等問題。 媒改社強調,除了NCC外,政府與國會應該就其他建設性的傳播與文化政策,朝向建立多 元豐富文化環境為目標,加強推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