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rama 看板]
作者: jasper0915 (冬季癢) 看板: Drama
標題: [情報] 第十屆青年才俊‧大學生藝術節 開始報名
時間: Wed Sep 17 19:58:54 2008
【第十屆 青年才俊‧大學生競演藝術節】
壹、宗旨
為一個提供大專院校話劇、表演社團進行展演與交流的平台,提供多元且自主的發展空
間。
貳、前言
大專院校的學生為台灣地區戲劇與藝術相關活動的主要參與者。一些喜歡戲劇創作的大專
院校學生在校內積極參與社團,持續的發表創作,除了搬演國內外劇作家劇本之外,也積
極創作自己的劇本,演出自己的戲。而我們時常看到在大專院校內不曾參與戲劇與相關藝
術活動的同學,為了表示對主要參與者(自己的校內同學或玩伴)支持,進而首次踏入劇
場,觀賞人生中第一場的戲劇表演,未來將有可以繼續的參與戲劇的活動,對於台灣未來
的藝文潛在觀賞人口的提升,有相當的幫助。
劇樂部劇團為了不讓喜歡戲劇同學孤軍奮戰,劇樂部劇團於民國88年成立了一個大專院校
戲劇社團表演與聯繫、觀摩的平台,並且提供製作經費、演出場地、宣傳品印製、燈光音
響器材與相關行政支援。劇樂部劇團於民國95年(第七屆)起將活動型態調整為比賽方式
,藉由比賽來刺激學生們的榮譽心、向心力,以其鼓勵優秀的同學投入戲劇藝術創作領域
,發掘更多新生代藝文工作者加入。渴望為台灣藝術文化的未來盡一份心力,並為劇場未
來注入新血與新氣象。
參、主辦單位
劇樂部劇團(以下簡稱本團)
肆、報名資格
一、團體資格:國內大專院校校園戲劇表演團體。
二、參與幕前幕後工作人員需具備學生身份。
伍、報名方法
一、請向本團領取報名簡章,以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親至本團報名。
二、報名簡章索取地點:
(一)可向本劇團索取。
(二)可至本團網站下載。http://www.dramaclub.com.tw
三、〔預賽連演〕參賽作品演出長度以十五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為限
(包含含道具及人員進出場、換場時間)
四、參賽團體於報名時須繳交新台幣1000元之參賽保證金,於完成預賽演出之後,保證
金將全額退還。
五、繳費方式: 【ATM轉帳付費】或【銀行匯款】
台北富邦銀行 南門分行
行庫代碼:012
戶名:劇樂部劇團
帳號:510-102-011684
*繳款後請將ATM轉帳明細表或銀行匯款收據傳真至劇樂部劇團或連同報名書表一同郵寄
至劇樂部劇團即可。
六、本團收到「報名與團體資料表」(附表一)與匯款資料,並確認無誤後,將請專人
電話通知。
陸、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五)為止,以郵戳為憑。
柒、報名地點
劇樂部劇團 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101巷9號B1
FAX:(02)3365-1898 TEL:(02)2363-5703
電子郵件:drama.club@msa.hinet.net
捌、演出地點
〔預賽連演〕劇樂部劇團戲劇場(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101巷9號B1)
〔決選〕牯嶺街小劇場(台北市牯嶺街5巷2號)
玖、演出日期
[預賽連演]
民國97年11月29日(六)--11月30日(日)晚間7點30分
民國97年12月06日(六)--12月07日(日)晚間7點30分
民國97年12月13日(六)--12月14日(日)晚間7點30分
民國97年12月20日(六)--12月21日(日)晚間7點30分
* 演出期間,每天晚間將有3-4個不同大學話劇表演團體於劇樂部劇團戲劇場進行預賽連
演
* 每個參賽之大學院校戲劇團體將提供15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的表演內容,演出一場
。在前一個團體演出完之後,到下一個演出團體出場之前,將有5分鐘的預備時間,提
供給大專話劇表演團體進行演出準備與道具上下場之用。
* 預賽評審將針對參賽之大學院校戲劇團體的創造力與執行能力,導演的手法與詮釋,
劇本或內容(創作劇本或改編劇本皆可),演員的表演技巧等進行評分。布景、舞台
、燈光不在評分範圍之內。主辦單位於預賽場地提供數個不同燈光效果與光區供參賽團
體選擇,於預賽當日下午適應場地時開放使用,將有現場工作人員指導使用。預賽現
場備有音響與CD設備完全開放使用。
* 預賽演出場地平面圖於報名之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的方式交與參賽團體之聯絡
人。
〔決選〕
*入選決賽的演出團體演出日期將在民國98年3-4月間,待入選後研議。
壹拾、提供補助項目
一、經費:〔預賽連演〕:本團提供演出經費新台幣兩千元。
〔決選〕:本團提供演出經費新台幣兩萬至三萬元。
(入選後依照演出預算書核定)
入圍決選團體之票房收入則歸本團所得,票房獎金待入選後研議。
二、場地:〔預賽連演〕本團僅提供比賽空間,並於當日下午提供場地適應30分鐘。
〔決賽〕本團提供一天裝台,兩天演出。
三、行政:由本團統籌票務、文宣及觀眾服務。
四、宣傳:由本團統籌整體宣傳及演出之文宣品。
五、其它:如有其它需要,依照本藝術節相關規定辦理。
拾壹、比賽方式
一、〔預賽連演〕:參賽團體演出一場,演出時間15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演出日期及
演出請先依照表演團體之意願,於報名表內填寫順位,主辦單位待報名截止後,依照
報名順序與參賽團體之意願進行排序,並於第一時間通知各參賽團體。
二、劇樂部劇團將邀請專業藝文界人士擔任評審,〔預賽連演〕所有演出團體演出結束後
,將立即計算成績,從所有參賽團體中挑選八至十個演出團體進入決賽。
三、進入決賽的團體一律與主辦單位簽約,以確保演出能夠順利進行。
四、劇樂部劇團將聘請專業藝文人士擔任決賽評審,共計三至五位。
五、劇樂部劇團將提供決賽演出團體場地供裝台一天、演出兩天,評審於演出當天觀賞評
分。
拾貳、獎勵方式
一、〔預賽連演〕:入圍決賽團體,主辦單位將頒發紀念獎牌一面。
二、入選決賽團體可角逐以下獎項:
團體獎項:最佳團體獎、評審團特別獎。
個人獎項:最佳導演獎、最佳創作劇本獎、最佳男演員獎、最佳女演員獎、優秀舞台技術
獎。得獎者一名將頒發獎盃一座。
拾參、注意事項
一、入圍決賽團體之演出計劃如有變動,須經本團同意,否則視同放棄演出資格。
二、演出期間,參賽團體須配合本團各項行政、宣傳及規定。
三、參賽團體可自行印製節目單及相關販賣品,收入均歸參賽團體所有,但節目單上需
註明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
四、入圍決賽團體未經本團同意,其入選作品不得在藝術節前三個月於大台北地區售票
性質展演。
五、大專院校戲劇科系學生劇團仍可報名參加,但為了避免壓縮其他大專院校非戲劇本科
系同學的演出空間與機會,此次【第十屆青年才俊‧大學生競演藝術節】決賽八至十
個名額中,僅開放兩個大專院校戲劇科系的學生劇團入選。
六、為了避免決賽名額過度集中於幾個大專院校內,每個大專院校只有一個進入決賽的
名額。同一大專院校內,其一為戲劇科系學生劇團,另一為非戲劇科系學生所組成
之劇團則不在此限。
七、大專院校戲劇科系學生劇團之認定:參賽團體之導演、編劇、製作人、舞台監督、
演員及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超過5人為戲劇相關科系者。
八、參賽團體之導演、編劇、製作人、舞台監督、演員及其他主要設計人員需具備學生
身份。違例之團體與個人將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追回相關製作經費,如已頒
發獎項,主辦單位將追回獎座,參賽團體需賠償主辦單位相關損失。
拾肆、報名表填寫說明
一、報名之團體需填寫「報名與團體資料表」(附表一),附上團體負責人身份證、學
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團體章、代表人(申請人)章。
二、創作劇本係指專為舞台演出所創作之劇本,而非改編中外名著。本藝術節鼓勵大專
學生劇本創作,特設立「最佳創作劇本獎」。採用創作劇本演出之團體,需提供創
作者資料,檢附學生證影本。附劇本一份,以供評審委員參考。
﹍﹍﹍
如有其他疑問
可撥打劇樂部劇團電話(02)23635703
或洽高先生093205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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