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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van00 (Kiva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死刑!出獄性侵殺女學生 毫無悔意 時間 Wed May 18 12:50:33 2011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kiss20110518120900 雲林國中女學生葉小妹妹,遭出獄性侵犯性侵殺害,今天檢方偵結,檢察官認定林姓嫌犯 罪大惡極、毫無悔意、泯滅人性,有與世隔絕的必要,向法院重重求處死刑;林姓嫌犯面 對鏡頭,完全不在乎,滿口髒話,問他為何要性侵殺人?他還說「叫魂喔」。 走在第一個下囚車,穿著灰色上衣、被銬上手銬腳鐐的,是涉嫌殺害雲林國二女學生的林 姓嫌犯,記者喊話,嫌犯還大言不慚,絲毫不見悔意。 記者:「為什麼這麼狠?為什麼要殺她?」林姓嫌犯:「叫魂喔。」記者:「你為什麼這 麼狠?你都不後悔嗎?」林姓嫌犯:「XX。」記者:「你說什麼?你說什麼?」林姓嫌犯 :「XX。」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份,雲林一名國二女學生,一個星期日騎腳踏車出 門後失蹤,家屬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證人指證,逮捕這名有多項性侵、竊盜前科的林 姓嫌犯,儘管一開始他矢口否認跟女學生失蹤有關,但警方抽絲剝繭,最後才坦承殺害少 女並且棄屍。 這名性侵犯刑滿出獄之後再度犯案,還奪走國二女學生性命,檢方偵查終結,求處死刑。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蔣得龍:「犯後毫無悔意,檢察官認為,他良心已泯,認為有與世隔絕 的必要。」 葉小妹妹爸爸:「這說實在的,實在太便宜他了。」 林姓嫌犯被檢方求處死刑,他的住家早就人去樓空,家人不見蹤影,有憤怒民眾放了一把 火,把空屋燒個精光,對於性侵犯出獄又犯案殺人,都認為死刑是嫌犯唯一一條路,罪不 可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114.50
GanLinBa:XX是哪兩個字?? 05/18 12:51
yehudi:達成你的願望 XX 05/18 12:51
ilovedandan:叉叉 05/18 12:51
allen80714:XX好像是垃圾? 05/18 12:51
yaohwei:你娘 05/18 12:51
kkessherry: 你娘 05/18 12:51
hotlatte:法官: 便宜他? 那就再便宜一點~! 重判三年! 05/18 12:51
smallthief25:費死:請多關懷這個殺人犯 他才是受害者 05/18 12:51
HwaSIn:叫魂喔 罵得好 XDDDDD 05/18 12:52
ganymede0204:XX 05/18 12:52
lucky0623:過個五年就會有人本說他有悔意,再過五年就無期徒刑 05/18 12:52
leouni:費死:這也是個生命 也是有他生存的權利. 給他一次機會 05/18 12:53
layil0703:廢死又躲起來了!只要有這種案就是不談不表意見!廢死踹共 05/18 12:53
bigsun0709:廢死聯盟:又有生意囉 05/18 12:54
theeht:林姓嫌犯:「XX。」記者:「你說什麼? 05/18 12:57
theeht:林姓嫌犯:「我說叉叉。」 05/18 12:57
DanceAce:XX = 你好 05/18 12:58
markoo:廢死: 為什麼要讓自己的小孩在那種時間點一個人外出呢?? 05/18 12:58
falling555:死刑犯本來就該死 但只能說罵記者罵得好 05/18 12:58
節錄一部份推文XDDDDDDDDDDD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