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tinguish (怪腳)》之銘言:
: 今天上商事法
: 老師講到無權代理
: 什麼是無權代理呢
: 無權代理就是
: 如果去網大
: 三個人缺一個人的時候(四人同行一人免費)
: 打電話給distinguish(匿名)
: 幫distinguish開台
: 但是
: 如果你沒有經過distinguish的同意
: 把開台改成
: 包台
: distinguish如果不爽你這麼做的話
^^^^^^^^^^^^^^^^^^^^^^^^^^^^^^^^^
我想應該是distinguish事前並未同意,
只要是代理人擅自代理本人為任何本人授權以外的法律行為,
都算是無權代理。
而不是事後不爽才算無權代理。
如果distinguish事後不承認,
那由開台改成包台這項法律行為對於distinguish沒有拘束力,(民170)
但這這項無權代理行為仍生效力,
對於網大所造成的損害(假設為善意),將由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110)
: 就是無權代理啦
: ~~~~~今天上商事法的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4.1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