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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EM 委託代工(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英文全名為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中文名稱為原始生產廠商,OEM是現在各大廠商採取的生產系統整合方式,以OEM生產方式可以節省公司規模和某些管理銷售費用。一般較為知名的廠商委託小規模的下游製造商,幫忙生產某些設備,而後掛上委託廠商的品牌銷售,這些製造廠商即稱為OEM。如IBM、康柏(Compaq)、惠普(HP)等等。這些公司在生產電腦系統的時候,某些電腦中的零組件或元件會委託一些廠商代為生產,然後將這些零件整合組裝成電腦系統,或者上面貼上知名廠商的商標,再進行銷售。 以國際知名大廠HP(惠普)公司來說,目前其主機板是由國內的華碩電腦所代工,筆記型電腦則是由仁寶、廣達代為生產,印表機則是由金寶代為生產等等。所以臺灣許多電腦廠商,其實都是國際知名廠商的OEM合作夥伴,也可說是臺灣經濟奇蹟的主要創造者吧! 2.ODM 委託設計與製造(Original Design & Manufacture) 台灣產業正處於結構性轉型期,將由製造代工(OEM)轉型成設計代工(ODM) ,進而成為自有品牌產品設計與行銷 3. JDM: 合作模式已從單純「製造代工」(OEM)或「設計代工」(ODM),演變為「共同開發製造」(Joint Development Manufacturing, JDM)模式,雙方人員坐下來溝通,共同研究,各家公司有不同解決方案,必須一起投入才能學到經驗。 4.禁止真品平行輸入 「真品」,顧名思義,即是「真正商品」(genuine goods, original ware)。就一般財產權而言,除了本身有體財產權之外,尚有依附在商品上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商品本身再加上合法的智慧財產權,即為真正商品。反面來說,未經智慧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人同意而為生產、製造、銷售之商品,則為仿品、贗品或偽品。 「平行輸入(parallel importation)」,係指不具合法授權之第三人,未經智慧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人之同意,自境外輸入合法製造並附有智慧財產權之商品。因為智慧財產權人原本授權在某國國內製造或銷售,同時另有第三人之輸入行為,故稱平行輸入。自境外輸入之商品,未在國內獲得合法授權,俗稱「水貨」。但值得注意的是,水貨仍是合法商品,並非贗品或劣質品,只是透過不同管道與合法授權之同一商品再同一市場競銷,故有人稱此市場為「灰色市場(gray market)」 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學者多謂此為「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規定)。 5.大中華經濟圈 最早提大中華經濟圈構想者為香港「浸會學院」社會學系的黃枝連教授,他在一九八0年便預言亞太地區將出現一個「中國人共同體」或「中國人經濟集團」日後提出此一主張者不乏其人,且名稱亦多,而其所涵蓋的範圍亦不一致。(表一)這些名稱類似的經濟結合,雖然範圍有異,但其基本構想、大都是以臺、港、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甚至東南亞的自然經濟結合為發展基礎: 表一「大中華經濟圈」之構想與特質 名稱 提出者 (時間) 形式 主要範圍 1.中國人共同體 (或華南圈) 黃枝連 (1980年) 共同市場 福建、廣東、廣西、南海、港澳、臺灣 2.中國圈 陳坤耀 (1987年10月) 似共同市場 大陸、臺灣、香港 3.大中華共同市場 鄭竹圍 (1988年6月) 共同市場 臺灣、大陸、港澳、新加坡 4.中國經濟圈 陳憶村 (1988年8月) 似共同市場 大陸、臺灣、香港 5.亞洲華人共同市場 高希均 (1988年10月) 共同市場 臺灣、大陸、香港、新加坡 6.海峽兩岸經濟圈 金泓汎 (1989年) - 福建、廣東、廣西、南海、港澳、臺灣 7.華東南自由貿易區 周人駿 (1989年9月) 自由貿易區 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閩南、臺灣 8.華南經濟協作區 (或華南經濟圈) 翁成受、許心鵬 (1990年) - 福建、廣東、海南、港澳、臺灣 PS:代吟紋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