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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報導 遺贈稅率調降 立院完成初審 〔記者石秀娟╱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遺產稅及贈與稅修正草 案」,調降各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稅率;此外,納稅人若願意將其既成巷道或公共設 施保留地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將得以公告地價抵繳遺產稅。   雖然經委員會初審通過,但財政部長林全卻相當保留,他認為,遺贈稅的稅率調降 太大,而沒有其他配套,對社會無法交代;至於既成巷道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以抵繳 遺產稅部分,他則擔心會創造出一個既成道路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買賣市場,造成「 租稅規避」的問題,希望協商時能翻案。   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遺產稅及贈與稅修正草案」及「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   在降低遺產稅及贈與稅的稅率部分,雖然林全備詢時一再強調,遺產稅及贈與稅多 數為地方稅,稅率調降將會嚴重影響中央及地方稅收,且難以籌措替代財源,但朝野立 委仍一致支持。   經過協商,遺產稅10個不同級數的稅率,分別由現行的百分之2、4、7、11、15、20 、26、33、41、50,調降為百分之1、2、4、6、8、11、15、20、27、33;贈與稅10個不 同級數的稅率,分別由現行的百分之4、6、9、12、16、21、27、34、42、50,調降為百 分之2、3、5、7、10、14、18、22、28、33。   此外,民進黨立委邱太三指出,由於各縣市政府財源普遍不足,使得許多私有土地 被政府劃歸為既成巷道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民眾,遲遲無法獲得徵收的補償,因此, 他提出「放寬實物抵繳適用範圍」的修正條文,如民眾報稅時,決定將既成巷道或公 共設施保留用地計入遺產總額,就可以公告地價優先抵繳,才能確保民眾的權益。   該修正條文也獲委員會通過,邱太三指出,他的提案是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4 百號的解釋,在政府因經費困難而無法全面徵收補償時,以「他法」來給予民眾補償 。   而為保障善意繼承人,委員會並通過修正條文,增列贈與人死亡時尚未核課者,將 以受贈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 所得稅法方面,委員會通過修正條文第15條,規定 納稅義務人主體的選定,在稽徵機關核定前,都得要求變更,有助避免夫妻因選擇不 當申報方式,而造成溢繳的現象。至於有關夫妻均可分開計稅問題,由於立委與財政 部之間有歧見,將留待朝野協商時再確定。 -- 能做什麼事 儘管去做 愛能做什麼事 儘管去夢 在大膽之中自有天才 力量 與 魔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