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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碩士班論文學位考試細則第二條:研究生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二週內, 須提出題目、500字以內計畫內容摘要與指導教授人選,提請所務會議討論。 論文題目提報申請表請於開學後二週內送交所辦公室辦理。 (在職生最遲於第二學年第二學期繳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