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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大學資訊工程系 專題製作課程實施細則 於95年11月15日課程委員會通過 於96年12月11日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一、目的 本課程之目的為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專業技能及實務經驗之人才。透過本課程,學生可將理 論與實務相印證,提升理論學習效果,並強化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分工合作之能力 。 二、目標 1.整合各專業課程所學習之理論與技能,充實實務經驗,落實學習效果。 2.學習收集資料,消化討論後成為知識,並進一步應用知識解決問題。 3.培養獨立自主、主動負責的精神。 4.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營造團隊合作氣氛,養成對社會之責任感,增進就業能力與機 會 三、實施方式 1.課程實施時間依序為三年級下學期(專題製作 I)與四年級上學期(專題製作 II), 兩學期各二學分之課程。 2.學生可依個人或組隊方式修習本課程,學生需選定一位本院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3.修習本課程之學生於三年級上學期期中考後開始找指導老師,於三年級下學期開學 後第一週確認指導老師,並請指導老師簽署指導同意書後交系上備查(附件一)。且 學生須於每學期開學前自行完成教務處電腦選課,如未完成此程序則該學期分數視 為零分。 4.學生應於三年級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完成專題計畫書(附件二) ,並以組為單位, 依規定格式上傳至本系專題系統網站備查。 5.本系專任教師可指導之學生人數,初期以四人為上限,下限為二人。本院其它專任 教師可指導學生人數以二人為上限,若有剩餘名額或特殊需求,須經主任同意之。 6.學生在修習本課程中,若有特殊原因欲更換指導老師,得經原指導老師及新任指導 老師雙方同意後,始得更換,並將申請書(附件三)交系務助理存檔備查。 7.第一學期專題製作Ⅰ之成績,由指導教授自行評定。 8.第二學期專題製作Ⅱ之成績由本系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之(指導教授評分占50%, 其他委員評分占50%) 9.學生應於學期結束前將期末報告(附件四)及展示海報電子檔,依規定格式上傳至 本系專題系統網站。 10.本系將於第二學期(四上)期末舉辦專題製作發表會並選拔優良或佳作成果若干組 ,給予獎勵。 四、專題競賽 1.為提升學生專題意願,以及鼓勵優秀專題作品,特訂定此專題競賽。 2.專題競賽分為第一階段初選與第二階段複選。 3.第一階段初選由專題指導老師依領域別組成評審小組於學期末進行專題製作Ⅱ評分 (評分表如附件五),並由各組評審委員推薦優良作品若干件,進入第二階段評比。 推薦之優良作品件數以各組評審總件數之三分之一(含)為限。 4.第一階段初選時,學生需進行口頭報告,繳交專題製作成果報告書及A1格式海報, 並將報告書及海報PDF電子檔上傳至本系專題製作網頁。 5.為鼓勵同學參加競賽,於第一階段初選未獲推薦之作品,經由指導老師認可後,得 自行參加第二階段複選。 6.第二階段複選由外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分表詳附件六),由入選作品中分別 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與佳作若干名,分別給予獎狀與獎學金,以資鼓勵。 7.第二階段複選時,學生需進行口頭報告、海報及公開實體展示。 專題檔案打包下載 http://www.badongo.com/file/7067282 -- ◤ ◥ ◤ ◥ ◤ ◥ ◤ ◥ Σ ◆ ◆ Σ ◆ ◆ Σ ◆ ◆ Σ ◆ ◆ ++++++ ++++++ ++++++ ++++++ ◥▇▆@ @▆▇◤ Ψ Ψ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27.8 ※ 編輯: cashlalala 來自: 203.68.127.8 (12/2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