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我在murmur, 我把班版當恨版...
借po一下, 如果其他版主覺得不妥, 就它給刪了吧!
== 前言分隔線 ==
做人, 我一直覺得要乾淨, 或者, 要做的漂亮些!
用別人的財貨 (有形的商品) 或勞務 (無形的商品) , 一定要和別人說一聲!
最可惡最可惡的是, 用了別人的商品還在大言不慚的說: 這是我的.
=== 辯論分隔線 ===
1990年, 叔叔擔任第三屆大專會計系辯論比賽的學生團的裁判長!
那時候的辯論制度應該和現在一樣吧, 是採用奧瑞崗制!
奧瑞崗 (是一所大學) 最強調的是證據. 更真確的說, 基本上奧瑞崗制是採用英美法的
法庭辯論制度和英國下議院的國會辯論制度.
很多人以為辯論講究口語技巧. 更多人認為, 如果是帥哥哥或者亮妹妹的話一定會加分!
錯了! 當年溫偉群, 游梓翔 (不要懷疑, 就是現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的那個人! ) 就是
用華麗的語言技巧和誇張的肢體動作打租稅盃辯論比賽. 可是, 所有的論證幾乎看不到!
(租稅盃, 心中的永遠的痛... 為什麼政大當年可以派出兩隊比賽 - 政大辯論社以及
政大財政系??????)
我必須承認, 在華麗的語言領域中, 叔叔我是遠遠不及他們的. 但是, 正如不知道那一夜
那位來說相聲裡面所說的: 要先會學會說廢話....
這是我對他們兩位在辯論上的評價.
當年還有一堆事. 譬如說, 為了他們兩位大老而改制度等等有的沒有的, 所以......
== 論文分隔線 ==
就好像寫論文, 我們會quote很多文獻, 可是, 就好像梁老要求我們的, 如果引用別人的
文獻, 一定要寫來源.
不然, 這就叫抄襲!
== 最近發生的事 ==
最近在畫動畫.
譬如說, 前面有一篇的動畫是引用nonogf (不是不是女朋友, 當然不是, 是一個喜歡吉他
的小女生) 的分隔線和兔子裡面中的一個page. 要引用前, 我寫信給nonogf. 在得到她的
同意後, 我才貼在班版上!
又譬如說, 有一個簽名檔是引用Zrola的畫. 要當自己的簽名檔前, 也是經過卓大的同意!
可是可是...
真的有人就是不說就用了別人的商品還拿出來現. 更e04的事是, 還真的大言不慚的和
別人說: 我弄了很久囉!
嘿! google 很好用的, 別以為我找不到!
哼! 叔叔我早在用打孔紙寫程式的時候, 你連電腦都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呢!
=== 最後最後 ===
不告而取謂之竊! 做人要乾淨些!
每個人在生活上都會秤秤其他人... 可是, 要知道, 你會秤別人, 別人也會秤你...
所以, 要拿什麼給人家秤? 請自己看著辦!
和我說一聲, 我相信我不是那樣不好說話的人! 你不說, 就代表你自己清楚的知道你在我
心中的被秤的很低...
既然是這樣的人, 又做這樣的事, 你覺得我會怎樣看你?!
做人, 請自重!
人必自辱爾後人辱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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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mnin 來自: 203.68.107.82 (09/18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