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3 中國時報
「我的狗比你家小孩乾淨」 一句氣話惹來官司
陳佳鑫/台北報導
婦人陳麗玲,為了帶愛犬入浴室洗澡,與林姓鄰居在公共溫泉室大廳內口角,一氣之
下怒罵林某:「我的狗比你家小孩還乾淨!」林某自覺受到污辱,一狀告到警察局。案經
移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女所言雖有貶損之意,足以讓人感受侮辱,但未達到妨害
公共利益的維護,因此緩起訴一年。
這件有趣的公然侮辱案發生在今年二月初,家住北投區同一棟大樓的中年婦人陳麗玲
與林姓男子,分別赴溫泉路公共溫泉浴室泡澡(均著泳衣),但因陳女將寵物狗也帶進溫
泉浴室內一同洗澡,引起林某不快。
雙方在浴室外大廳發生嚴重口角,陳女以「我的狗比你家小孩還乾淨!」一語回擊,
林某對於兒子無端受辱,自己也感同身受,二話不說,立即報警處理,由員警依妨害名譽
與公然侮辱兩項罪名將陳女移送法辦。
庭訊時,陳女否認有任何妨害名譽的意圖,她強調當時只是打個比喻,表示自己照顧
的小狗比「一般小孩」還乾淨,未以「我的狗比你家小孩還乾淨!」一語辱罵林某,但證
人到庭作證時,馬上拆穿陳女的辯詞。
檢察官認為,陳女所言,已具有貶損之意,客觀上足以讓人感受侮辱,不採信她的辯
詞。
不過,檢察官考量陳女未有任何前科,只因雙方細故發生口角,才「口不擇言」辱罵
林某,尚未達到妨害公共利益維護的程度,因此緩起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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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狗比記者乾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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