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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一)主任與大學部同學座談會紀錄摘要 一、主任發言: 今天這個活動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和各位同學做溝通,同學 們任何方面的 問題都可以提出。 二、系務報告: 目前的法律學系係因應前年開始的教育改革﹙會設立法律專業研究所,需法專 所畢業方可參加律師考試,該計畫目前已暫緩﹚而合併的。 三、主任時間; 各位同學有任何意見也可在每週三下午2:00 ~ 5:00至合江校區的莊敬5樓主 任研究室找主任聊聊,對系務或任何方面有問題均可向主任反應。 四、助教報告: ﹙1﹚簡介本系的法律服務社;97年入學之新生會開始要求修習服務課程。 ﹙2﹚預計98年7月本系將遷至三峽,交通方面均無問題。 ﹙3﹚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讀書會,對國家考試、升學考試均有很大的幫助。 五、同學Q&A: Q1:看學期成績前填的教學意見調查表是否真的有人在意? A1:同學們要認真回答問卷,因為老師真的會看,不可以因為急著看成績就 胡亂回答。目前的政策是看極端值﹙特好或特壞﹚的老師,但老師均有其專 業,同學也應予尊重,若為合理要求亦應接受,老師若客觀上教學不認真, 主任也會監督。同學可以經由各種管道及時反映,學校係為學生而設,本應 以學生為主,目前本系也已經在處理中。 Q2:針對學生提供意見的管道,系學會並無相關組織而無法反應,希望能多 提供雙向溝通的座談會或增設系務會議的學生代表。 A2:很好的提議,目前正在努力中。其實應朝「只要主席同意學生即可列 席」方向前進,可以修改系務會議辦法。 Q3:法律書籍過於老舊,可否系上自己買書補足圖書館之不足?或建立系的 電腦或期刊? A3:已向學校薦購法律書籍,預計三~四個月內會改善。學校規定圖書部分 須經學校圖書館採買而非系採買,且系目前空間不足。除非系自己募款買 書,同學的建議我們會列入考量。 Q4:大一的國英文要長途跋涉到三峽或對台北校區保護不同? A4:是否浪費時間見仁見智,且明年即遷往三峽,因此以後就沒有這樣的情 形了。應好好掌握時間才是正道。﹙從另一方面來看是受到保護的,因為96 年本來已經被教育部要求全院搬遷去三峽,與他系共同協調下才如此設計, 避免在法學大樓未落成前遷去三峽﹚ Q5:期刊室位置偏僻路又難走且不安全,是否可換個地方擺? A5:期刊室的設置是全校性的而非法律系的,沒有這樣的權力說要放在我們 的地方。 Q6:如果老師不適任教職該如何處理? A6:需要制度,只是旁聽過幾堂的話可以參考但拘束力不強。可以確實填寫 課堂調查,老師提完成績才看的到且是匿名的,且與教師評鑑有關,所以同 學意見很重要。 Q7:原本三系合・必選修不同,因此建議目前可以多開幾門課讓同學選擇。 A7:會增聘老師以達成學生要求,例如破產法就有兩班。 Q8:有許多同學都有參與交換學生活動的意願,希望學校增開語言課程。 A8:會新聘老師來達成要求,同學亦可多選修學校開設的共同選修語文部分 的課程。 Q9:學校規定室外28度才能開空調,但如此一來大教室(例如105教室)修 課人數一旦過多,教室即容易悶熱,就算室外沒有28度,室內溫度也超過28 度了,上課品質就會受到影響,容易打瞌睡,可否改善? A9:會盡量向校方反映,但也請同學注重環保、全球暖化的問題。 Q10:法學緒論本系為何沒開? A10:因為林奇青老師退休,目前主要師資放在對同學更有幫助的科目上, 且也要看老師開課意願。 Q11:選修課程過少,是否可開放政經社互選的選修課程? A11:已在做跨系、跨院選課的規劃,但專業必修科目仍應重視才是,否則 有本末倒置之虞。 Q12:司法組三年級必修的強執法、破產法課程是否可順應國考的趨勢排除 於必修課程之外? A12:強執法、破產法的課程將在下個學年﹙適用於97學年度入學的新生﹚ 改為相對必修的課程。 Q13民生校區的教室無法容納下某些選課人數過多的學生,或者容易導致過 於悶熱、不通風的情形。 A13:三峽校區已有得以容納兩百人教室的規劃。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law 332129.ntp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