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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資格條件: 一、諳人事電腦操作,具人事相關實務經驗者。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者,男、女不拘。男性需於97年9月1日前服完兵役或免役。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未具外國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貳、錄取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 二 、自錄取進用之日起至民國97年12月31日止。 參、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97年8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以郵寄方式寄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陳科員收(402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約僱人員甄試」(以郵戳為憑)或現場報名,逾期不受理。應檢附文件不齊全者,不補件亦不退件,一概不受理報名。 三、聯絡電話:(04)22600600轉7251 陳科員。 *意者詳情請洽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網站簡章公告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law 332136.ntp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