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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男性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三)未具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二、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自榜示錄取之日起遇缺依序遞補,於下次甄試放榜 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資格;但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97年8月22日(星期五)止,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36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註明甄試儲備約僱 三等書記官)。 (三)聯絡電話:(03)5210022轉115董小姐。 *意者請洽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www.judicial.gov.tw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law 332129.ntp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