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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    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讀者,優    先考量進用。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鄰、里長個    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    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20400元/月(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   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7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文書或檔案資料之製作、彙編等 (三)司法活動或會議之策劃、協辦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  (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時間:98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寒假期間,1個月) 八、有意應徵者請下載簡章暨報名表。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司法院司法行   政廳 收」,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98年寒假期間工讀生」,郵遞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郵遞區號100)重慶南路1段124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   知、退件。 相關詢問,請洽02-2361-8577轉分機284 或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law 332141.ntp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