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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什麼了 就講法條 台北大學學生會自治章程 大家可以在北大的網域中GOOGLE一下 嗯 會有東西出來 這是最新的嗎? 其實法規的更新每年每屆學生議會應該都有作吧 但是 我不知道哪一個版本是最新的 探尋一下 才知道有紙本版 是上屆留下來的 會辦找不到了!! 網路上也沒有詳細明確最新的版本 若要講法條 網路上那個選舉罷免法還是個草案 要大家怎麼追尋呢? 每一屆都像獨立的個體 傳承乎? 吳學長說的真切 法治還是學生自治運動的基礎 也是行為的準則 對於這次的選舉 的確有瑕疵 不管是從資格認定到實際投票 都有不少問題 不過制度的不健全也是個問題 沒有仲裁機關 大家也無所適從 願意參與公眾事務的人越來越少 要玩社團的人也不多了 其實有人願意出來為大家服務已經是非常可喜可賀的事情 當然我們願意就便宜行事的部份作檢討 沒錯 依法行政還是很重要 但是我們還是要好好地 就法律的執行面考量之後 做出最適當的處置 當議員只剩下十四席的時候 議會無法開會 那行政部門可以動用學生會費嗎? 當議會跟行政部門出現歧異的時候 法庭又沒有產生 誰適合擔任仲裁角色(這個人絕對不是課外組 也絕對不是學務長更不是校長) 也許更應該討論要怎樣喚起北大學生的公共意識了 一個社會組學校如果連這樣這樣的意識都沒有 那台灣真的很可悲了...... 這次的選舉如果我們跳過 程序上的瑕疵 基本上算成功 不可否認每一個當選人都是由台北大學的學生一票一票投出 更別提有人還多投一票 值得高興的是 投票率超過了兩成 1021:878 再加上廢票99張 差不多兩千 這樣的數字代表什麼 代表著有參與相關事務的人已達兩成多 我們喚醒了這兩千人對公眾事務的關心(或許是巧克力的關心) 就代表性上 絕對沒有問題 以後第八屆學生會及學生議會、法庭要做的就是 健全整個體制 重新檢討這樣的章程 然後給予適度的行政裁量 以及議員的職權行使能力 有監督的力量 學生會才會進步 (但這個監督的力量絕對不是學務處課外組或是其他學校行政單位)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waynefox 61-230-84-4.dynamic.hinet.net 發表SA :還是想知道不健全的法規是誰創出來的..那個人要出來 07/06/23 → SA :出來作檢討阿..根本的問題也在法規阿 07/06/23 → joejohn :法規只是讓我們本身個體有秩序,不是為了讓我們綁手렠 0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