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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團剛打完兩場比賽,勝負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們從中間有沒有得些進步, 有沒有在思考上獲得提升。討論本質上是最能夠幫助思考的一回事,原因在於 因為討論我們可以去慢慢摸索自己的思考架構,或是去學習別人的思考模式, 甚或是在彼此攻防之間知道自己思考的不夠,這都是辯論的討論可以帶來的, 也是辯論最有價值的地方。我這篇文章是想要告訴學弟妹們我看到一個題目的時候 大致上會怎麼去思考,怎麼去想論點的,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以這題目為例:我國公務員不明財產應入罪化。 當我看到這題目的時候,假設我打正方,我會先去思考的是題目中名詞的定義。 首先,何謂公務員,其次,何謂不明財產,最後,何謂入罪化。這是我會去思考 的三個層面。而這些定義的解釋,就往往是我們得從資料中獲得的資訊了,所以 辯論比賽上資料大體是給予我們對於命題基本環境的認知。 當我們對於這些名詞有了初步認知,我便會開始慢慢去想論點,先解釋一下,目前的 公務員有不明財產是行政法規範的,只需要罰錢,入罪後即是入刑法規範,入刑法規範 就會被關(當然刑法也可以用罰金,這邊先假設我們制度會抓起來關)。 我一開始會想到的是,為了抑制貪污,所以把不明財產入刑法,讓這些公務員會被關, 然後便可以威嚇這些公務員,便可以抑制。一旦抑制了,我們便可以讓行政更為有效率 不會有錢因為貪污而使得施政上面不足。 所以這時候,我腦袋中會浮出四塊,就是需根解損,我的需要性是抑制貪污, 其次根屬的地方來自於入罪後可以有比較大的抑制效果,其次制度上面因為將 不明財產入罪,基本上可以帶來更大威嚇力來抑制,所以會有解決力。帶來的 利益則是行政效率提升。 但是,這時候,我會四塊逐步思考下來: 首先,現狀台灣貪污情況如何?嚴不嚴重? <== 需要性 嚴重的話,貪污原因來自於何處?是否來自於威嚇不足? <== 根屬 貪污即使跟威嚇不足有關,那入罪化有無辦法提升威嚇? <==解決力 最後,貪污與行政效率是否有關係 <== 損益 因為不嚴重,則沒必要去抑制,所以需要性一點都不需要,因為如果貪污不是因為 威嚇不夠,則入罪根本一點都沒辦法解決需要性,所以根屬出了問題。即使貪污跟 威嚇不足有關,但是假設公務員大多不怕被關,而是貪污所賺的不明資產的錢被沒 收,那麼即使入罪也根本帶不來什麼威嚇,因為可能公務員是不會怕被關的,只怕 沒錢貪,所以沒什麼解決力。最後,即使前面都論證OK,但是我們發現行政效率跟 貪污關連性不大,則代表我們這套架構沒辦法有這利益。 所以,我們在打比賽的時候,往往會補資料就是在補這些推論。 所以,一旦我們在討論比賽的時候,我們可以有這樣清楚的架構感,你們會比較容易 去意識到論點問題出在那邊,哪裡得要先改進的,就像我上課的時候跟你們說過的, 得要從上面思考下來,而我在思考論點的時候正是如此。 而這只是很粗略的思考,但是大體的架構就是這樣思考的。 如果是打反方,也是一樣,我會先把自己的正方拿出來,一塊一塊拆掉,這就是反方 基本的架構方式,但是基本上為了保險起見,我們往往會在反方架構多一個比較的價值 或基準,比如像上面這命題,我如果打反方,可能會說的是,如果在威嚇效果一樣之下, 我們應該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亦即只需要用錢去處罰就可以達到目的的話,用不到 刑罰來關人民。當然,這個比較基準是反方得要去找資料補推論的。不過,反方要思考的 不只這一些,我只是說出一般而言得要先思考的方式是從自己的開始拆。 最後,就攻防而言,你們可以去思考下面這樣的順序: 假設有人罵我基於某些特徵是所以我笨蛋,這時我會怎麼回? 我第一步:笨蛋有什麼不好? 我第二步會說:即使不好,但我也不是笨蛋, 第三步會說:即使我是但是你對於我是笨蛋的特徵的論證沒有成功。 第四步則是:即使當笨蛋不好,可以也是有其他好處的。 回到這題目的正方架構,假設正方是為了抑制貪污,我會分這幾塊這樣來去思考攻防 第一步:貪污哪裡不好?有貪污會有什麼問題? <== 上位概念 第二步:即使貪污不好,現況哪裡有貪污抑制不夠的問題了? <== 需要性 第三步:即使有抑制不夠,他們論證貪污抑制不夠的資料也不對?此外, 他們也沒辦法去抑制貪污 <== 根屬與解決力 第四步:即使現況真的沒辦法去抑制,但是也還是有其他好處在,並且是 比正方抑制貪污的利益大的。 <==損益比 所以,上面是我會去初步思考論點跟攻防的方式,首先,我希望你們可以發現的是, 我是運用架構需根解損在思考論點,也用這在思考攻防。所以這是對於思考很有用 的一套方式,我只是想說在你們打了一些比賽後,應該會比較有些感覺,打出來給 你們看看,希望對你們有用。 -- Origin: 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Author: ROCK Xian.dormB.nccu.edu.tw 發表 Modify: 2007/12/11 Tue 03: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