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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ulan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行動] 勞委會,應為勞工枉死負責! 時間: Thu Oct 2 20:35:22 2008 作者: mibow (米寶大仙) 看板: little_left 標題: [行動] 勞委會,應為勞工枉死負責! 時間: Thu Oct 2 09:59:36 2008 痛心!又一無辜勞工枉送生命! 憤怒!勞委會草菅人命,主委王如玄應道歉負責!!! 9月23日,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與諸多勞工團體甫至勞委會前陳情,要求應比照公務人員 給予勞工颱風假,否則應給付法定加班費,卻遭勞委會官員以「交由勞資協商」搪塞。 一週不到,薔蜜颱風來襲期間,一條年青的生命就在下班回家途中枉送!針對台中董姓 同學於29日清晨自全家便利商店交班途中不幸身亡的事件,我們深信這是勞委會作為勞 動主管機關推諉卸責的惡果!在台灣工會組織率超低與勞資關係嚴重不平等的環境下, 將颱風假上班與否推給所謂「勞資協商」決定,就是眼睜睜看著成千上萬的弱勢勞工、 打工族在風雨天必須冒著風雨以及生命危險繼續工作。尤其,經媒體查證,董同學不但 未投保勞保,實領薪資甚至只有每小時47元,只有法定時薪的一半,足見部分工時工作 者的勞動權益之匱乏! 面對董姓同學的悲劇,我們要求勞委會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為董同學的遭遇道歉、全 力撫卹,並且預防下一次悲劇重演!為了向勞委會表達我們的深切不滿與抗議之意,十 月三日上午,我們將再至勞委會前陳情,要求: 1.明定「颱風假」!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 2.勞委會應全力協助此案善後,幫助董同學家屬取得職災認定與相關賠償,並針對全家 加盟店及總公司違法嚴加開罰! 3.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應為董同學之悲劇道歉,負起政治責任下台! 行動時間:10月3日上午10:00 行動地點:勞委會門口(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 聯絡人:劉侑學 09801092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0.69.124.21 mibow:轉錄至看板 AAAAAAAA 10/02 1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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