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任社長ID:neatmomo
: MSN:保護原則先不公開
: 此外,之前我從蘇菲口中得知,
: 你之前說我性騷擾某女生一事其實是假的。
: 是性騷擾或騷擾,定義就不太一樣,是真是假,
: 也不該由嫌疑人說,被害人覺得不舒服、不舒服的程度
: 也是被害人的感受吧。
現在的性騷擾行為施行方應該是被稱呼為「行為人」。
簡單的說,性騷擾跟騷擾之間的定義差很多。
文字上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指控的內容完全不同。
我很難理解你這樣描述我的心態是什麼,
但,從我的觀點來說,既然你也認識那位你說被我「騷擾」的女性,
何不請兩造(我跟該名女性)一起到性平會還原真相?
否則,可否解釋為何後來告訴我這個消息的學弟,
說你說我是在「性騷擾」?
另外,雖然我信件中提到蘇菲的本名,
你要公開信件我不反對,是否也把你用來保護新社長的保護,
用在內文中提及的社友身上?
: 也就是因為這樣,我跟你的互信根本無從建立,才會有設壞人導致
: 收不到你站內信的情事發生。
: 被懷疑騷擾,所以將我設壞人,還滿難理解其中的邏輯。
: 假如要收信,還未將設壞人改掉,還指對方在演戲,
: 難理解其中想建立互信跟溝通的誠意何在?
就我的理解,說我「性騷擾」女性的這些話,是你說的。
既然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
加上我沒有及時的管道可以跟你溝通(我打過很多次電話,但你沒接也沒回電),
會認為你沒有溝通的誠意,也是難免的。
我畢竟付出了不少溝通的成本,試圖連絡卻還是沒有收到你的回音,
如果不認為是你心裡對我有什麼偏見或是預設立場的話,
才真的是在演戲吧!
: 現在事情既然如此,你也有交出版主的誠意,或許我跟你從這事情開始,
: 可以重新建立一些互信跟溝通橋梁。
: 我是有在確認學弟妹接社團意願跟交接後,交板主給他們的誠意。
: 而不是交給你。
重建互信橋梁並不是要你把社版交給我。
最基礎的事情,只是希望可以有一支打得通、找得到你的號碼,如此而已。
: ............................................................................
: 題外話,
: 另外,青年勞動95聯盟的五一遊行上面獨漏北大青年社,
: 前一陣子青年社剛交接的時刻,你好歹人在95有在做事也通知一下。
:
: 我已經離開95有陣子囉,他們五一要遊行,
這件事情我也是你回在這邊才知道的。
想問候你近況也沒管道,就是我現在說的,沒有互信基礎的情形。
: 我也是看到報紙上他們開記者會才知道的。
: 前一陣子還得勞煩我這邊打電話到95去問說,怎麼海報上面沒北大青年社???
: 不好意思,『勞煩』你「打電話」了
「勞煩」只是個口頭禪,沒有自大的意思。
: 這些人都還在,
: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 弄成這樣,結果以後不只你難看,95那邊也會不光彩。
: 95為啥會不光彩?
: 或許你自己覺得這樣好像沒什麼,
: 但它背後的邏輯跟國民黨買票時,碰到"可能"立場與他不同的,
: 就自動跳過去的手法是一樣的。
: 第一段不成立,因此這段不成立。
95的狀況,蘇菲已經說了,所以這邊沒有什麼好爭的,純粹只是誤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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