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rpenterliu:愚蠢!先去把黑澀會棒棒堂這種殘害幼苗節目禁撥巴! 03/21 17:27
節目廣告化 贊助商logo不能上畫面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江祥綾/台北報導】
NCC前天公布電視節目廣告化認定原則修正草案,未來包括出現贊助商logo、主持人穿
著印有品牌的衣飾、或將可看到廠牌的電腦、電視搬上主播台,都可能被視為「節目廣告
化」重罰。
球迷黃先生叫好的說,去年電視台轉播世足賽,畫面不斷掃到某廠牌的電腦上,觀眾想看
的是球星與球賽,不想浪費時間看電腦那個牌子,再不然就是棒球攻防紀錄表上出現一堆
廠商標識,造成視覺障礙。
ESPN體育頻道高層痛批,按照NCC的規定,大部分體育賽事將不能播,包括NBA、王
建民的球賽裡,都有畫面是贊助商與權利金綁在一起的,按新規定以後恐怕很難看到這些
轉播。
另一頻道業者也說,NCC做法是開倒車,全世界的賽事積分板都可打上贊助商logo,只
有台灣會被罰,廠商若贊助「某某杯」比賽,花錢辦活動卻連廣告時段都不能打廣告?以
後還有誰要贊助。
衛星電視公會秘書長鐘瑞昌指出,按NCC草案的認定原則,以後很多節目與頻道將死光
,過去新聞局時代還保有文字彈性,現在名義上是讓規範更名確化,實則違反國際潮流,
也無助保障收視戶權利。
傳播內容處參事楊英蘭指出,很多節目的畫面根本就是置入性行銷,廣電三法中,對節目
廣告化與廣告節目化原就有規定,現在只是將廣告與節目的區分說得更清楚。
楊英蘭說,未來包括兒童節目的主持人、演員與來賓等代言的電視廣告,都需與節目播出
時間有區格,也就是「代言人拍的廣告,不得與主持、出席的電視節目連在一起」,原因
是避免兒童對偶像有角色上「錯誤的認知」。
此外,過去一些兒童節目為了拉高收視率與賺取額外進帳,推出Call in付費電話有獎徵
答,就有家長反映,小朋友居然因此每月花八千元打電話,NCC未來也禁止兒童節目設
付費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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