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1taka (原來我在水桶裡...)
看板NTU-Archery
標題 [場地] 今天的電話詢問
時間Tue Oct 16 01:01:31 2007
南港高工總務處庶務組的組長說,請我們
直接發公文給他們,
借場費用應該是看他們網站上公佈的收費標準。
我會再去看看細節,把東西記下來。
收費標準:(按時段收費,0800~1200、1300~1700、1800~2100,各是一時段)
場地使用(每時段) 水電(每時段) 保證金
運動場 3000 1000 10000
如果我們場佈當天不需使用水電,比賽時才需要的話,費用計算如下:
3000*4 + 1000*2 + 10000 = 24000
借用辦法中最後一行:
借用單位保證將場地復原及清理借用場地週圍垃圾,
並將所有垃圾自行攜出(不得放於學校內)處理。
但是,所謂的直接發公文是....?
我這邊已經下載到
借用申請書&切結書,就填這些嗎?
http://203.72.236.13/~a5/1.DOC
還是要另外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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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sh1taka
※ 編輯: Ash1taka 來自: 140.109.114.252 (10/16 01:02)
推 arong0708:就是請學校發一篇公文給他們 跟他們說我們要借場吧 10/16 10:04
推 departgap:佈置場地的時間需要算錢嗎??因為如果不清場也沒有很多人 10/16 10:56
→ departgap:的話就還好, 就是可以省6000 10/16 10:59
→ departgap:可是如果連我們放東西在上面的時間也算的話,連晚上時段 10/16 11:00
→ departgap:也要借了..... 10/16 11:01
推 Ash1taka:說得也是,但我不知道那裡平常人多不多。 10/16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