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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GkKEMpC ] 作者: xx5566 (五五六六得第一!讚~)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新聞] 超時工作累犯 罰仁寶36萬 時間: Sat Dec 1 07:38:59 2012 超時工作累犯 罰仁寶36萬 2012年12月01日 【蔡亞樺╱台北報導】北市勞工局昨公布9、10月違反《勞動基準法》企業黑名單,共97 家違規,以未置備出勤紀錄 、未給付工資、超時工作等違規項目最多,仁寶電腦、精英 電腦、黛安芬名列前3大血汗企業,仁寶電腦違規4款且是累犯挨罰36萬元最重。 黛安芬沒加班費 勞工局科長梁蒼淇昨說,這次稽查2、300家公司企業,違規比率約3成,攸關勞工是否超 時、休假的出勤紀錄未置備最大宗,有25家違規;其次是未給付工資22家,超時工作者17 家。 梁蒼淇說,仁寶電腦罰最重處36萬元,違反4項,含每日工時及加班時數超過規定的12小 時、女性夜間工作未經勞方同意等;精英電腦連3次違規,員工也有超時上班情形,遭罰 30萬元,下次稽查未改再罰30萬元。 黛安芬公司則是未給付加班費、假日出勤未給付薪資等4項規定,考量為初犯,每項各罰2 萬元,共罰8萬元。梁蒼淇說,勞工局每隔兩月在網站公布違反業者名單,民眾可查看。 仁寶發言人呂清雄說,仁寶員工人數多,人資與差勤雖有完整管理流程,但有些部分仍無 法掌握。精英策略長楊俊翰說,已配合更改,現已符合法規。黛安芬品牌經理吳玲璇說, 內部人員計算工時部分有疏忽,已改正。 上班族吳欣儀批:「大企業對微不足道的罰款根本不在意,政府對不改善的老闆應抓去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01/34677736/%E8%B6%85%E6%99%82%E5%B7%A5%E4%BD%9C%E7%B4%AF%E7%8A%AF%E7%BD%B0%E4%BB%81%E5%AF%B636%E8%90%A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73.68
victor333:罰太少 12/01 08:03
alotofjeff:如果罰3600萬或許有點感覺.... 12/01 08:05
Kreen:整個工廠才罰三十六萬,你是老闆也不給。 12/01 08:12
karu2226:才36萬 便宜啦 省加班費假不只36萬了 12/01 08:37
hanbur:應該罰營業額36%才對 12/01 08:38
chunlin0507:一天省下的加班費都不只36萬了,罰36萬怕什麼 12/01 08:45
flowheart:哇塞,罰超重的,3萬的12倍XD 12/01 09:18
killer2k:洩密關十年,違反勞基法重罰36k 12/01 09:20
NiceGuyOrz:重罰三十六萬 12/01 09:29
b6byc:反觀洩密,不走出鬼島嗎? 12/01 09:41
aagg00:不痛不癢呀 12/01 09:51
papapapa5566:請問仁寶前景是否堪慮? NB代工還有前景嗎? 12/01 09:57
amadisyeh:裡面斤斤計較不要想能對員工多好... 12/01 10:01
Heartrock:中華民國 爛國家 爛法律 12/01 10:03
siemen:還有人問這問題? 台灣代工能一直待下去? 12/01 10:10
jaceda:三洨垃圾罰則,36萬不用老闆連勞工都出的起 12/01 10:16
jaholin:一點懲罰的效果都沒有… 12/01 10:18
ek0519:員工去別的公司競業條款罰千萬 嚴重累犯罰36萬 12/01 10:25
ek0519:以後一罪一罰超時多久 公司就停業多久 12/01 10:27
F100:重罰36萬 12/01 10:29
walayla:要員工再加時把36萬補回來 12/01 10:29
clanguage:哇 罰好多阿 之前那個重罰三萬是哪一家的 12/01 10:35
tony007:gg:沒被罰 所以不算加班太多 下禮拜全面加班 12/01 10:45
eterbless:3600萬還差不多 12/01 10:50
j3307002:如果罰3600萬或許有點感覺xd 12/01 10:55
xpmax:噗 36萬真的好多 12/01 11:01
TllDA:仁寶又不是因為沒給加班費而被罰 12/01 11:02
sai1268:罰停工還比較有效 12/01 11:05
adm123:罰幾百億的廠商36萬,把民眾當白痴 12/01 11:26
adm123:罰員工洩密就關十年?哇靠 12/01 11:26
ll1:立委真的該修法了 12/01 11:37
kksword:只罰36萬??對仁寶來說不痛不癢吧... 12/01 11:38
kksword:其實台灣的勞基法是保護企業,不是拿來保護員工的... 12/01 11:38
kksword:不過這就是鬼島官員的模樣,只怕大企業.不怕小老百姓 12/01 11:40
QQ5566:罰%數啊 哈哈 12/01 11:40
dakkk:花個36萬就可以賺爽爽 不違法嗎? 12/01 11: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wboy (42.73.209.229), 時間: 12/01/2012 11: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