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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陳淳文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7/06/19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請勿抄題,並依序分段分點作答(違者不計分),可參閱無註記之法典 一、對於我國監察院空轉的問題,(一)大法官的見解為何?(10%) 您大法官所表示之見解的評論意見為何?(10%) 二、試對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人權進行分類,且對分類標準、理由與其內 容詳為闡述。(20%) 三、我國刑法第三百十條所規定之誹謗罪內容,是否侵害人民的言論自 由權?特別是在散布言論者為新聞媒體時,應如何協調個人名譽權   之保護與言論自由之衝突?試以大法官之解釋為基礎闡述之。(30%) 四、某甲在其社區終日遊手好閒,對住戶及行人口出惡言,遭社區管理   委員會報警處理。警方依內政部訂定的檢肅流氓處理辦法第二條第   五款之規定,認定甲為流氓並列冊告誡輔導一年無效後,依同辦法   第七條規定逕行將甲拘提到案,並由內政部警政署依第十三條規定   決定將甲送綠導交付感訓。若甲認為其人權遭受侵害,聘您為律師   ,請問您要主張哪些法律理由來維護甲之人權?(30%) ps 試卷附檢肅流氓處理辦法相關條文、刑法310條條文及632號解釋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susustar:DONE~ 06/2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