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國古典舞蹈 孫穎
二、唐宋宮廷樂舞的衰弱
宋、元以前,我國表演藝術的主流是歌舞,之後被戲曲所取代。多年來有一種模糊的
見解,認為戲曲興起之後,歌舞之所以衰落,是因為已被戲曲綜合、吸收。立足以此一見
解而產生兩種意見:把戲曲舞蹈繼承下來,便掌握中國古典舞;否定戲曲舞蹈,認為中國
談不到還有古典舞。
實際上,戲曲興起之後,民間舞蹈並沒有衰弱,衰弱的主要是宮廷樂舞。我國宮廷樂
舞在唐代曾經輝煌一時,元明以後銷聲匿跡,是否真的是因被戲曲吸收而不再獨立傳世?
這關係到我們怎樣估計戲曲舞蹈,所以有必要弄清楚宮廷樂舞衰弱的原因。
宮廷樂舞的衰弱有很多因素:唐代有安史之亂和唐末的藩鎮割據,接著又是政權似走
馬登樣更迭變換的五代十國。宋統一中原沒幾年,又陷入宋遼之爭和宋金南北分治的局面
。幾百年間,兵炙戰禍不絕於時,社會動蕩不安,對經濟文化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宮廷樂
舞依附於宮廷、貴族,皇家一旦無力經營專門的樂舞機構(南宋正式取消教坊),樂舞伎人
變失去了樂舞專業的從業保證,自然也就失去了保存發展樂舞技藝的條件,是宮廷樂舞因
此衰弱的主要原因。但也不都是因為戰亂,譬如已經僵化的雅舞,大致上還是代代相傳,
就連入主中原的金、元、滿清貴族也未偏廢,民初袁世凱那個短命皇帝,還搜羅到「雅舞
」,在北京天壇「敬順昊天」表演過一番。祭孔的六恰之舞,50年代舞研會也從山東「孔
府」學回,足見雅舞之長壽,並未因兵炙戰禍而滅絕,縱令已非「古制」,總也還有些形
跡可尋。因為雅樂雅舞是華夏禮教的象徵,刑政禮樂是歷代統治階級都在尊奉、師法的志
世規範,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文化地位,所以能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傳承下來。
戲曲綜合詩歌、演唱、美術、音樂、雜技、舞蹈,成為更富有表現力的戲劇形式,特
別是針貶人情世態,指陳歷史興亡、是非功過的藝術功能,符合宋元以來民族矛盾、階級
矛盾日益激化的社會發展型勢,能滿足社會的心理和要求,也是表演藝術發展的必然趨勢
,自然會更有生命力,並不可必免的會形成對各種技藝的衝擊。然而,戲曲的出現,並不
意味著被綜合的各種技藝便由此絕了生機,今日的說書講史、曲藝雜唱、魔術雜技、民間
歌舞…,大多能夠追溯到中古甚至兩漢先秦,何以《霓裳》、《綠腰》、《拓枝》、《涼
州》乃至《白擰》、《前溪》竟無一個能略具形影傳到近世呢?古代沒有科學的記舞方法
可以算做一個原因,可是印度古典舞至少也有兩千年的歷史;日本在宮廷、寺廟仍然保存
著《蘭陵王》、《春鶯嗽》、《蘇莫遮》等由我國由唐送傳入的舞蹈;雲南挖掘到青銅時
代彝族的《銅鼓舞》,這些也並非都有科學的紀錄方式。我覺得宮廷樂舞的衰弱,除上述
一些原因,主要在於宮廷樂舞的性質,和其所屬的社會地位。
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晚宴芭蕾》,對芭蕾的發展無疑起了奠基之用,當時是達官
貴族社交、娛樂、宴集遊藝的一種方式。法國王后卡瑟琳.德.麥迪奇是《晚宴芭蕾》的
組織者、推動者,在盛大的宮廷舞會中,還常常親自出場表演;英王亨利八世以及王后伊
莉莎白一世也是跳舞的舞迷;路易十四號稱「太陽王」,是因他在《夜晚》一劇中飾演「
太陽」而得名。芭蕾未登商業舞台之前,主要由君主、王后、廷臣、貴冑表演,是貴族社
會的自娛活動,是貴族社會的文化素養、儀節風度的自我表現。芭蕾能夠發展完善,成為
歐美舞蹈的一種代表形式,主要在於它有貴族文化的尊貴地位。
印度古典舞蹈也具有嚴密而完美的體系,是東方舞蹈文化中絢麗奪目的明珠。印度關
於因陀羅天世神女烏爾沃西降世傳舞,梵天(印度教三大神之一)為塵世眾生創造《戲劇
吠陀》的傳說,特別是三大神之一特別是三大神之一的濕婆神又是舞蹈之神,也說明了舞
蹈在古印度社會中享有一定的文化地位。姆莉娜麗妮、莎拉拜夫人在《印度的舞蹈藝術》
一文中說:「數千年來,大國興而復衰,不知多少朝代生而復滅,許多城市掘起而又化為
廢墟……,但舞蹈藝術卻是永遠不朽的」。
我國古典舞蹈的主要組成部份,在宋元以前是宮廷樂舞,其藝術價值和成就較高的主
要是女樂,而樂舞伎然自古以來一直處於奴隸地位,身、藝均不過是貴族玩樂的消遣品。
宮廷伎樂所發展創造的樂舞藝術,一如他們自身,不入品流從未取得為人尊敬的文化地位
,以倡家(如李延年兄妹)寒門(如王翁須等)而「被君恩」的是極少數,並難免於橫遭謗議
。不管是窮苦無告淪無樂舞伎人,還是以「良家」、「高門」因罪而判入「樂籍」,都不
能藉他們的藝術展現痛苦心情,不得不隱忍茍活,強做歡笑以取悅權貴。墓葬發掘出的殉
葬樂舞奴隸,曹魏時有名的「銅雀伎」,唐代還有的「陵園妾」,具體而且悲慘的說明宮
廷女伎的命運,也說明樂舞藝術的性質和地位,這就是我國古代樂舞藝術與歐洲和印度不
同的地方。
樂伎、舞伎是奴隸制度的殘存,是一個沒有前途的社會層,統治階級透過這樣的社會
層獨佔樂舞藝術,禁錮于深宮、高院用以縱情聲色、姿意享樂。試看漢、唐詩文對舞蹈作
秀的描寫,大多是「凝停善睞」、「揚眉轉袖」、「目盼流轉」、「曾波照人」,以及腰
肢多么柔軟、體態多么纖麗、舞姿多么婀娜、舞藝多么超絕;如何「羅衫脫肩」、「流津
滿面」或者衣著的豔麗;如何舞蹈起來「跳珠撼玉」、「環佩鏗鏘」,甚至舞罷珠翠滿地
。我們當然不能要求漢、唐詩文非得具有今天文藝評論的筆觸,但聯繫樂舞伎人的社會地
位去看宮廷樂舞的發展,顯然與民間有一個根本的區別,就是沒有生動、活潑的生活氣息
了。大多被皇、王、貴族以及士大夫層的醉眼風流所統一,美色、技藝就是樂舞發展的審
美標準和其存在的價值,不允許向反映社會生活、反映人情世態的方面發展,而失掉了質
樸、自然和生活基礎的作秀藝術,不管怎樣挖空心思追求形式,終不免于衰敗。這一點,
即在今日似乎也可引為鑒戒。
舞蹈既然是文化的一種表現形態,同樣是精神生產。而到封建制度確立已近千年的唐
代,宮廷樂舞的主要生產者─樂舞伎,仍然處在奴隸地位,維繫著野蠻落後的生產關係,
阻遏、限制著樂舞的發展。可是社會總歸要進步,歷史上的黑暗也只有受到衝擊才會消失
或者轉化。統治者可以千方百計限制民眾享有文化的權利,剝奪樂舞伎人表達愛、憎的自
由,卻無法禁絕民眾在文化上的巨大創造力。宮廷樂舞的衰落,就藝術的發展來說,因為
脫離社會,是沒有生活基礎的畸形發展,發展到尖峰也將是末路。樂舞奴隸之終於被淘汰
也是社會前進的必然結果。戲曲興起,不僅是藝術形式的興替,也意味民俗藝術登上歷史
舞台,使作秀藝術從專供滿足上層社會聲色之欲的依附地位,進人了反映人情、世態,發
揮作秀藝術社會職能的新時期,作秀藝術的性質、作用、對象都起了變化。這種變化是城
市商業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市民文化興起的推展,是文化娛樂商品化面對廣泛的社會所形
成的轉折。因此反映著市民、商賈、軍士、小吏,也包括文人、士類各社會階層的文化要
求和廣泛的審美情趣,它的基礎是在民間,不是禁錮在深宮、高院之內,只回應皇室、貴
族審美情趣的宮廷樂舞。戲曲與宮廷樂舞是種什麼關係,戲曲會不會大量吸收、保存宮廷
樂舞,我想首先取決於上述的社會背景和作秀藝術的演變情勢。從上述的情勢看,宮廷樂
舞並不是被戲曲吸收了因而不再獨立傳世,而是有其自身的,也就是社會發展的原因。我
認為唐代樂舞大多已經失傳,沒有直接過渡或者演化為戲曲舞蹈。從上古到唐代,宮廷樂
舞經過樂舞奴隸們的長期創造、累積,是舞蹈做為獨立的藝術形式而存在、發展的時期,
代表著古代舞蹈文化的藝術成就,也是歷史上古典舞蹈的主要部份和箐華所在。戲曲舞蹈
是在另一種條件下形成的一類自成體系的古典舞,從戲曲舞蹈不可能摸清楚在它之前「樂
舞時代」的舞蹈面目。當然,這種看法不能只靠推論,下面僅就戲曲形成的早期和舞蹈的
演變關係再做一些探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5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