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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left (這首歌真好聽)》之銘言: : 技術 創意 他們做到別無分號 :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 還在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就讀的陳衍翰,因為「樂浪島」的營運,讓他已經成為 : 「樂浪島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創意總監。但他說:「哎呀,只是個頭銜,其 : 實我什麼工作都要做。」 : 陳衍翰、林義傑、張保誠、林詩萍、周泓瑋及張俊飛是目前樂浪島團隊的主要成員。 : 他們是一群末代台北工專畢業的同學,畢業後雖然各奔南北,各在輔大、政大、台科 : 大等校求學,卻因為「樂浪島」網站而維繫著比友情更深的關係。而台北科技大學教 : 授羅淑娟,更是團隊中的重要人物。 : 而這樣的東西就必須有技術及創意。陳衍翰說,他們要做的就是這兩樣。像是台灣人 : 特別愛上KTV唱歌,就是國外文化中比較罕見的;他們注意到這一點,才會想出先 : 前的線上KTV及現在樂浪島裡的即時錄音。 : 陳衍翰說,現在樂浪島上註冊的有十萬人左右,「重度使用者」──也就是一個月內 : 曾在網上發表作品的,約有一、兩萬人。而這一兩萬人中,只有一成是付費網友。不 : 過陳衍翰倒是樂觀的說,假設一人一個月付費一百元,那麼一千人付費一個月 : 就有十萬,以現有四、五個固定老班底來看,收入還過得去。 今天在報上看到這篇報導時嚇了一跳... 因為在我快退伍前那段時間曾經有去和 他們這個團隊一起研究這個網站該怎麼搞.. 報上照片裡那套桌椅我還坐過好幾次.. 其實這裡面最核心的就是那個叫陳衍翰的,他自己是寫程式出身,有學一點管理的 東西,主要搞的就是利用網路傳送語音和錄音的技術來作類似網路KTV的概念,但是 這個東西牽涉到很多法律的問題,我那時候還特別研究了很多著作權法的相關問題, 發覺實在很難避開法律規範經營下去,因為現有的歌曲都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大家知道未經授權在公開場合唱別人的歌是犯法的嗎.. 還有po歌詞也算是侵害 著作權的行為,更別提想要在網站上放伴唱帶給其他人唱了.. 當時他們也和奇摩,飛行音樂網,好樂迪或唱片公司等很多相關廠商談過合作的 可能性,不過都沒談出什麼滿意的結果.. 而沒有辦法搞定著作權問題的情況下 是不可能有辦法照他們原有網路KTV的構想做下去的.. 而且我也覺得這個團隊 裡面的一些成員還真的是很像學生的天真想法,除了技術以外的其他能力也不是 很強,而技術本身也不算是真的很了不起,所以我也沒有再和他們做下去.. 後來他們的網站和其他策略應該也調整了不少次,看現在報導中描述的應該 還是只能閃開有版權的歌曲,轉型成讓大家發表和聽別人創作的地方.. 如果 還是之前同一批人在做而且他們也沒什麼改變的話,我覺得還是不會有什麼搞頭的, 能賺到一點也是辛苦錢吧.. 何況之前時間和金錢的大量投資恐怕根本沒機會 回收了.. 報紙上還寫的跟神一樣.. 那天弄個大腳桶婚友社也找幾個記者來採訪 唬一唬人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213.14
jackleft:推~"大腳桶婚友社" GO! 推 61.59.153.205 01/06
bellring:天阿!用這個名字嵐姊會瘋掉~~~~ 推 211.74.96.87 01/06
tsiwen:報新聞都是這樣的 看看就好 推139.175.230.240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