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一個問題...
我在分享個人的淺見一下!!
不論在任何災難下的受害者都有神為他們預備的恩典、有神給他們的一些權利和安慰,
那是平常人所看不見的。他們永恆性的生命和神為他們保留的福分是神所知道的,
就像加爾文說的,那90%的福分只有到天上才會知道。
我們回歸到聖經來說~
當撒旦得到上帝的許可來陷害約伯的時候,約伯在一天裡面,
所有的牛、羊、駱駝就全部被人家搶去了,接著,約伯的十個孩子也全都死了。
但他在苦難中,竟然講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
等到約伯經歷如此大的試煉之後,神卻反而賜給他更多的福分。
不然上帝也不會允許猶太民族遭受到那麼多的苦難(又是一個討論串)
至於政輝講到的運用的部份,我分享一下看法~
就拿子威提到的加拿大兩位姐妹被姦殺的事件來說,
普遍的基督徒都有一種錯誤的神學理論-「凡是愛主的人,不可能遇到災難、
不可能遇到姦殺、不可能遇到疾病、不可能遇到貧窮」。
我們不能接受這種神學思想,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像約伯這樣完全正直、行善的義人,
這樣的愛上帝、敬畏上帝的約伯竟然受了那麼多的痛苦。
這是從古以來最難了解的道德難題。如果對「成功神學」(Theology of Prosperity)
有些許了解的人就會知道這是不合聖經的。
神有時候許可義人遭受很困苦的生活,甚至慘遭殺害,為什麼呢?
我們不一定了解。但是耶穌早就說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另外我相信,將一些相關的經文串聯起來所產生的總原則的了解,
可是使我們從反面來看正面,就像小牧後來所舉的例子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看到。
我個人想到說如果拿受苦的人和從來沒受苦的人來互相比較,到底哪一個更好?
完全沒受苦的人到底有什麼功效?
可是對一個受苦的人,如果我們從反面去告訴他;「你現在受苦可能是有幫助的。」
林後一章6節提到:我們受患難是為了得安慰,我們得安慰也是為了使別人因我們得安慰。
所以患難增加,對苦難的體驗也隨之增加,我們安慰人的力量就更大了,這變成正比了。
所以聖經怎麼教導,我們就應當如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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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有點神智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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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強鬥狠的物理學家, 自然會養出同一脾氣的門徒
這宿命好像從牛頓時代就開始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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