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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芳魁提出的這段經文很有意思... 有點逆向操作 怎麼樣的人"不能"跟隨耶穌... ※ 引述《peterkui (我是peter)》之銘言: : 馬太福音10:37-39 (現代中文譯本) : 「那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跟從我;那愛子女勝過愛我的,不配跟從我; : 那不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著我腳步走的,也不配跟從我。那想保存自 : 己生命的,反要喪失生命;那為著我失掉生命的,反要得到生命。」 : 另一平行的經文 路加福音14:26-27 :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 : 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 : 作我的門徒。 : 兩段提到不肯背起自己十字架的人,不能跟隨耶穌。 : 因此,我想原po經文中,「捨棄自己」(的工作,金錢,身份或想法)和 : 「準備受苦」是耶穌對跟隨他的人提出的挑戰。     芳魁說的沒錯 耶穌的確也是要我們捨棄工作金錢名聲地位....balabala屬世的東西 但是...仔細看了幾遍之後 對我而言 這段經文比要我捨棄屬世東西更恐怖 它要我捨棄的...是"人" 自己愛的人 有時候覺得基督教真的很弔詭 一下要我們愛自己的妻子 丈夫 鄰舍 甚至是敵人 但是又說要跟從主要捨棄一切... 不過 仔細想想 其實新的誡命第一條是愛神 第二條才是愛人 (可12:28~31;太22:36~39;) 其實...再仔細想想 耶穌沒有說愛父母 愛妻子是錯的 他只是說...要跟從我的 就要捨己 若愛父母 愛妻子 愛弟兄"勝過"愛我的 "不配"/"不能"跟從我or做我的門徒 我覺得這大概是更高一層的挑戰吧 因此 我先停下來問問自己 當"門徒"和當"基督徒"有什麼不一樣? 然後重新問問自己 我只要當基督徒就好還是要當門徒? 最後 再次問問自己 我願意跟隨耶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