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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點燃福音之火 2007/9/15 今天,基督的福音就是火種。我們要明白,神賜下聖靈並不只是為了幫助我們能夠雄辯滔 滔地講道,神賜下聖靈,乃是要把愛人靈魂的火注入人們的心裡。除非基督先將你點燃, 否則是無法把福音的火帶到地上的,因為主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作什麼。」 (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耶穌曾指示門徒什麼都不要做,直等到他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 力。」(路加福音廿四章49節)當神的能力降臨時,聖靈如舌頭般的火焰就降在他們各人 頭上。 先前,耶穌曾兩個兩個地差派祂的門徒出去。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參孫,他曾把一對一對的 狐狸尾巴捆上,又在尾巴中捆著火把,再放這些狐狸進入敵人的玉米田及葡萄園,使禾稼 和葡萄園都燒盡了。門徒也是兩個兩個地被打發出去,他們成了神福音之火的點燃者,帶 著神福音的火把,去焚燒魔鬼所佔領的土地。他們乃是一群新生的以利亞,能把神的火從 天帶下! 火必須從天而降,否則傳福音和教會的活動就會變得非常乏味無趣。講台上的短講或長篇 說教談論有關對國家經濟的看法,這些只是使人心變為冰冷的事工。要知道,惟有從神來 的火能夠使冰熔化,人們離開教會回家時才會仍帶著神的火。那兩位在以馬忤斯路上聽耶 穌說話的門徒,他們在回家後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 ,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加福音廿四章32節) 耶穌來是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加福音十二章49節),祂的使命絕不是來度假旅遊。撒 但是個破壞者,祂要破壞神的工,所以當耶穌差派門徒出去時,也曾警告他們有身體上的 危險,但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 地獄裡的,正要怕祂。」(馬太福音十章28節)然而,比起從耶穌而得的喜樂及火熱的生 命,外在的逼迫又算得了什麼呢?比起祂要賜給我們的生命冠冕及奇妙作為,肉體所經歷 的苦難就算不得什麼了!耶穌所賜下的大使命,是要我們去「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 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馬太福音十章8 節)就讓聖靈的火焰在你的心中點燃吧! 每日經歷神的火 士十五1~8;太十8、28;路十1,十二49,廿四49;約十五5。 摘錄自 每日經歷神的火/布永康 中文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