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on (小男孩)
看板NTU-HCOA97
標題[情報] 所辦選TA的新規定!必看!!
時間Mon Feb 2 15:18:55 2009
現在所辦要登記TA,必須先通過老師許可
可以用mail的方式或是親自向老師詢問
並把同意書給老師簽名,再將同意書繳交至所辦
這樣才是完成TA的登記
所以原先用電話方式登記的同學們
要趕快去找老師簽同意書,盡速交到怡君姐那裡
不然就算你有先用電話登記也不算數唷
怡君姐說他是認"同意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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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30.248
推 pakchoi:那我之前登記的公衛系的呢? 02/02 21:29
推 minna05:我要(二)78績效管理課的TA,已取得老師同意 02/02 23:42
→ nohon:應該都是要簽同意書唷!!白菜的一定OK拉~已經抽過籤了 02/03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