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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bmi (到處飄的葉子)》之銘言: : 發信人: ryota@kkcity.com.tw (政小四存在的唯一時∕空), 看板: Dance : 標 題: 該被尊重的,是嘻哈少年 : 發信站: KKCITY (Wed Jul 31 02:34:55 2002) : 轉信站: BalaBBS!news.ccunix.ccu!news.ccu!ctu-peer!news.nctu!freebsd.ntu!bbs.ee. :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學期期間只要一到放學時刻,中正紀念堂兩廳院迴廊便聚集了許多青 : 少年嘻哈愛好者。由於嘻哈舞客練舞時,需要大鏡子以矯正舞姿,而兩廳 : 院迴廊是台北少見有著大型落地窗可充當大型鏡子的公共空間,於是那裡 : 就成為他們練舞的最佳去處。不幸的是,他們最近一再地被警衛以「有礙 : 觀瞻」的理由,請出兩廳院迴廊。他們在此逆境下,為了替自己爭取一小 : 塊揮灑舞步的公共空間,便於七月25日到北市議會陳情。然而事與願違, : 針對陳情,中正紀念堂不但不放寬限制,反而要求嘻哈學生尊重兩廳院的 : 觀眾。不僅中正紀念堂持如是觀,一位民眾亦於《聯合報》民意論壇版發 : 表意見,認為「當嘻哈少年在爭取文化權的同時,也應尊重購票觀眾的文 : 化權,唯有彼此尊重,才有真正的文化權。」在我看來,這些官民所言, : 固然冠冕堂皇,卻全是偽善陰險之詞。 :   所謂彼此尊重,不過是偽善陰險之詞;這道理很簡單。我們只消評比 : 一下廳院藝文節目觀眾與嘻哈舞客所獲得的公共資源,就不免發現:相對 : 於藝文觀眾所使用的廳院內舒適空間、地毯、冷氣、燈光、視聽設備、政 : 府對節目的補貼,嘻哈舞客則一無所獲。相對於可以專用舒適空間與視聽 : 設備的藝文觀眾,嘻哈舞客在國內則幾無可供專用的公共空間與設備(即 : 使只要木質地板、大型貼牆鏡子)。在政府預算、公共資源與空間分配如 : 此不正義的情況下,嘻哈舞客沒有大規模地向政府示威抗議,而只是默默 : 地使用兩廳院外的狹小空間與落地窗,可見他們對於自己的弱勢地位是如 : 此地認份,可見他們是如此地尊重廳院觀眾與主流社會文化。然而,主流 : 社會竟然不以此為滿足,還要更強烈地打壓他們的生存空間,把他們請出 : 迴廊,將他們污名化為「有礙觀瞻」。依上所述,主流社會文化作為既得 : 龐大利益者,還要求「彼此尊重」,就不免不過是偽善陰險之言罷了。 :   有意思的是:主流社會不但打壓嘻哈青少年,也同時榨取嘻哈符碼資 : 源。七月26日,《聯合報》一篇名為〈中正堂跳街舞遭驅離 都有話說〉 : 的報導,指出:「……當場秀了一段街舞,希望國家音樂廳的主管階層能 : 認同他們跳街舞、不跳搖頭舞的年輕主張。……在場的青少年成員也紛紛 : 幫腔,他們說……就是因為沒有適合的公共空間,他們才會到此跳舞,總 : 比到PUB 跳舞,或是跳搖頭舞好吧。」跳街舞總比搖頭好,這種深植於嘻 : 哈青少年與一般社會大眾心中的思想,其實是主流社會所生產與傳播的。 : 君不見:近年來只要每逢反毒晚會或青少年活動,主辦單位就不免邀請一 : 些嘻哈舞客上台表演嘻哈街舞嗎?換句話說,社會就是以如下的方式利用、 : 榨取嘻哈的符碼資源:將嘻哈對比於搖頭、吸毒,把嘻哈建構為光明健康 : 合法的青少年休閒活動,而同時將搖頭貶低為不健康、罪惡、墮落的行為。 : 換言之,有了嘻哈,才方便貶低、污名搖頭。不過,主流社會對待嘻哈的 : 方式(拿來打搖頭,打完搖頭之後就塞進垃圾桶),就如同日本對待台灣 : 慰安婦一樣,既榨取又打壓,又始亂又終棄,總之真是不仁不義。 :   綜觀此次嘻哈客爭取公共空間事件,我認為癥結點在於身分∕認同與 : 差異。不管是嘻哈客們所爭取的公共空間近用權,蔡惠萍所稱的文化權( : 《聯合報》,七月29日,〈嘻哈少年的文化權〉),或是社會資源、政府 : 預算,嘻哈族目前所獲不但少得可憐,並且持續地受到更強烈的打壓與排 : 擠。而這種打壓與排擠,則因於他們終究不是社會的主流身分∕認同。我 : 們的社會建構了一組正常∕主流的認同(愛台灣、異性戀、用功唸書的青 : 少年、中產階級∕知識份子∕文藝青年),而為了讓這些正常∕主流認同 : 維持永恆的尊貴地位,社會必然將異於「正常」的差異建構為他者(不愛 : 台灣、同性戀、嘻哈∕滑板∕街舞少年、工人∕國高中畢業∕台客)而打 : 壓、排擠、歧視之。於是,就休閑娛樂類群而言,相對於藝文活動觀眾, : 不但搖頭族被建構為窮凶極惡可憐可歎者,連嘻哈客也成為不登大雅之堂、 : 「有礙觀瞻」的族群(即使對主流社會而言,嘻哈有打擊搖頭的功勞)。 :   面對社會建構的主流認同來勢洶洶,嘻哈客該如何應對呢?我相信, : 順從主流社會與論述,絕不是一個好方法。理由已如上述:嘻哈客不免成 : 為主流社會用以打壓其他差異∕他者(搖頭族)的工具,並且被主流社會 : 用後即丟。因此,我不贊成嘻哈少年在向社會爭取資源的時候,企圖踩著 : 其他弱勢者的頭而往上爬,而說「跳街舞總比搖頭好」。相對地,我認為 : 面對主流社會的打壓,弱勢的嘻哈客與搖頭族應當互相結盟,一起抵制主 : 流霸權論述。如此一來,除了戰力能夠強化,弱勢者也不會被分別各個擊 : 破,落入被主流社會兔死狗烹的下場。 :   不管如何,彼此尊重的確是重要的。然而,若是真要彼此尊重,握有 : 龐大資源與權力的主流社會,就該首先對嘻哈客釋出公共空間與社會資源, : 而非強迫毫無資源的嘻哈客讓出口中僅有的一小塊餅乾屑。否則,名為尊 : 重,實為殺人。如此一來,偽善陰險,豈不莫此為甚? : 政小四 91/7/31 : 〈該被尊重的,是嘻哈少年〉 : http://gpaper.gigigaga.com/ep_news.asp?n=568792&p=haruhiko 說的太嚴重吧 其實我無法理解 中正兩院聽 本來的作用就是使用於國家藝術表演 裡面的設備,資源 本來就非針對我們這些(嘻哈)族群提供使用 何來所謂"比較資源分配"問題? 就好像 你想買衣服 可是你到一間餐館去 然後很生氣的抗議:為什麼沒有更衣室?! 比喻或許不是很好 但我想表達的是 今天只是因為"剛好" 中正長那樣 有大大的玻璃 適合我們練舞 當那些"真正要用餐的人花錢進了餐館" 你並不能要求"餐館的廁所該讓你用來試衣!" 唯有珍惜人家未在使用時間內大方讓出來的空間 才是正確的心態吧! 因為有很多地方可以去 只是我們貪戀人家好用的大鏡子而已 不是嗎? 如果今天有一場嘻哈表演 觀眾願意花同看一場歌劇票價的錢 那我們就在中正辦啊 到時你也可以用力的使用裡頭,外頭所有你想用的設備了 不是嗎? 此外 自己身為(嘻哈族群)的一分子 我看過太多 真的 要使用任何我們所要求的公共空間 自己的行為 必須先檢點 才能要求別人尊重 太多的朋友 在中正練完舞後 留下滿地的垃圾,空瓶,煙蒂 這樣 要如何使(嘻哈少年)獲得尊重? 我看過 驅人的警衛看見人散去後的滿地垃圾 便叫住最後離開的一群 告訴他們:那些是你們留下的垃圾吧? (嘻哈少年)回答:那不是我們丟的 警衛:可是你們最後走啊! 後來在此起彼落的叫罵聲中不歡而散 讓我們一起來思考這個問題: 那些垃圾 確實不是他們丟的 但是為什麼警衛認為:因為你們是最後走的 所以你們應該清理 我想 這就是所謂的"嘻哈客" 嘻哈客,你們是同一夥的 嘻哈客 在別人眼中 是長的都一樣的 你不幫幫你的夥伴嗎? 若我們要團結 若我們要爭取尊重 是不是 首先為同是嘻哈客的彼此做好形象? 接著 我們再談談 如何進入主流 以及 那些如何振興嘻哈文化的神聖事業吧 -- 個人觀點 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