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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永欽哥哥的提醒及鴻霈學長的踴躍發言 關於社員大會 1.投票資格及名單 本學期出席過社團活動達3次以上者(包括社課.教學.社聚.雅集.社員大會等) 即認定本學期為本社社員,具投票資格 名單如下(如有錯誤請告知): 鴻霈.星瑩.佩芳.宇堂.易聰.建仁.寶誼.亭孜.韋州.佩書.永欽.小詩.欣怡. 宥融.孟儒.佑嬙 2.出席達多少投票有效? 社員出席達5人以上始可進行投票。達出席社員1/2以上投票同意,其結果始有效 3.同額競選未通過時 於下學期開學前另行舉行選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219
somesheng:推社長,此處置符合公平性與正當性。 06/11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