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rdonhank (格瑞拉)
看板NTU
標題Re: [校園] 給第二十三屆學生會
時間Tue Aug 17 14:34:19 2010
母法是來自於
大學法的規定,如果非法律有此規定,也沒有辦法導出那張單子為什麼能夠
附在註冊單後面的結果,只是
大學法並沒有規定到在學生不繳學生會費的時候,學生會可
以把這些學生怎樣之類的,加上施行細則也卡了一條在於
學生會費不得列為註冊必要程序
,所以實際上如果
不把那張學生會費單列印出來去匯款,還是可以註冊,問題是在於不能
享受學生會提供的某些福利就是了,至於那些福利當然不可能是說:
學生會現在在幫忙爭取某場地可以讓學生使用、在某場合有學生更大的發言機會,所以不
交會費的學生場地就不能用或不能發言,因為要做這件事情還要花錢,或者說這是學生的
固有利益,非以法律不能剝奪或限制。
但是如果是學生會另外去洽談的優惠商家、特殊活動持學生會印製的卡片有特價之類的,
既然都有做出特別印製的卡片,當然就有辦法將有無繳交學生會費的同學作切割,沒有繳
會費就不能享受。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大學法第33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
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
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
請求代收會費。
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
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
學生會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向其會員收取之會費,應以處理學生
在校學習、生活及與其權益直接有關之事項為限。
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
必要條件。
教育部 大學輔導學生會收取學生會費之參考事項(.pdf)
http://0rz.tw/dOX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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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上面講的這些,對於新生來說,期待其知道不太可能,當然也可以和所有國家政府一
樣,對於所有人民表示,不管知不知道法律都要遵守法律,不爽這個社會契約,不爽不要
來,或者說看有沒有特殊情況,我X政府視情況免除人民的義務。
既然大學法第33條這樣訂了,學生會請求學校代收一下,如果是直接併入註冊費中,之後
再撥給學生會使用當然對學生會來說是最好,最麻煩、最省事,反正雜費項目這麼多,幾
乎沒有學生在註冊的時候去和註冊組問說裡面的所有條目列出來給俺看,讓俺決定那幾項
要拒繳,想來註冊組會回說不爽不要念台大之類的。
只是就在於說,教育部說,你們不是愛玩大學自治,那你們大學自己去管,俺尊重你們:
本部不宜針對細節性事項逕予規定,仍應尊重各大學的自治權限,由其基於輔導之立場,
對於學生會費收取等相關事宜,自行規範。
只是學校如果不爽代收,或僅另外列張單子,學生會請求歸請求也不能怎麼樣,難不成去
找監察院,這就是大學自治,只要沒有強制力,法律和沒有是一樣的。
台大從幾年前開始,就採取這樣的做法,比起有些大學學生會好像是另外寄到學生家裡,
相對來說可以節省收取作業上的成本,只是也轉嫁中間的所有不利益到繳費人的身上,首
先單子就自己印,這不打緊,除非要堅持愛地球,走極端生態主義路線;不過問題在於,
學生是否清楚學生會費和其自身利益之間的關連性,和繳交學生會費並非註冊必備程序,
也就是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的兩項規定?
老鳥當然知道,或者說用自己的方式理解了這個依大學法第41條訂出的法規命令,不過對
於新生來說又是如何?
十九屆高閔琳會長的時候,學生會有出來說明這並非註冊必備程序,因為那時候還是採取
學校寄送紙本註冊單制度,就直接送到學生家裡,然後有人拿那張去問學生會這個要不要
交,不交是不是不能註冊,結果好像有開罵,所以學生會就出來澄清了,算不算道歉大家
自由心證。
不過之後隨著註冊單電腦化,學生會費好像在那一年之後就出現在第二聯裡面了,每年也
有討論過是不是會
讓新生誤認成註冊必備程序,所以要出來說明一下,多多少少用PTT這
種形式上是學術平台的東西說了一下,NTUSA版、NTU版想來不乏這類討論。
當然如原PO所說,會重於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一項,而不會重於第二項的說明,如果
我們的價值觀是對於政府採取不信任的態度,法律的作法就是限制政府的權力,反之,如
過是希望有一個大有為的政府,就是強調法律應該積極授與權力給政府。
如果是政府自行來說明的話,通常會採取第二種說法,法律是在授權政府可以做許多事情
,像是所有公務員行政法的培訓課程都會重視
消極的依法行政:
引自許多人都看過的吳庚老師的大作:行政法理論與實用
在實際執行上,法律優越原則並非強調一切活動均要以形式法律,也就是以條文明定,只
要消極的不違背法律即可,目的在防止行政行為違背法律,因此法律應具體化規定,且規
定違法之制裁,才能達到實際效應 。
但是採取
積極的依法行政就是相反,對於政府的限制較大。
亦即所謂「積極」的依法行政,係指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形下,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
成行政行為,所以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須由立法機關親自以法律加以規定
,才符合民主原則,如果沒有由立法機關所制定之「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
作成行政行為,亦即行政行為不僅要不牴觸法律,也不能以消極的不違反法律為已足,還
需要積極以法律明定
可是就算是採取後者,要不要在那張註冊單第二聯上面,認為學生會應該要說明,這個學
生會費不交,也不會影響註冊,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學校不得將此列為註冊必
要程序。
我們會陷入
作為和
不作為之間的考量,學生會這時候的不作為如果讓學生有誤認之虞的時
候,是否反於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二項的規定?嚴格來說也不太算,不然自己發函去
問教育部。
也就是讓學生以為不繳學生會費就不能完成註冊程序,就不能依規定成為台灣大學的學生
?
老鳥或許知道沒這回事,新生就有頗大可能。
對於因此讓新生「誤繳」,或者說不算是完全在認同學生自治肯認學生組織為學生實有貢
獻的情況下繳交的學生會費,雖然事後可以到學生會辦去填申請表申請退費,或是說事後
發現自己認同的某學生會或是學代會幹部如果不幹了、被監察法幹掉、學生會理念轉向、
原本列在注意事項的活動突然不辦了,所以不爽繳要退費,當然也可以,不過相信也不期
待新生會知道這種事情,第二聯的注意事項也不可能要求或是期待有說明這一點。
也就是,或許
採取不信任政府、不那麼相信學生自治的看法,道德上會來譴責一下這件事
情,相對來說,
相信學生自治,認為學生會和其他自治組織,學代會與學生法官們能確實
為自己爭取權利、捍衛學生權利者,當然就會認為這樣做是理所當然。
PS:回應一下,以上這些限用在全校性的學生組織身上,大學法也給予他們有收費的權力
,無法律授權者,不得對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我自己是不認為可以準用。
※ 引述《ader888 (ㄚ德)》之銘言:
: 標題: [校園] 給第二十三屆學生會
: 時間: Mon Aug 16 20:01:50 2010
:
: 剛看到台大學雜費繳費單後面附的學生會費用繳費單
:
: 我看了之後覺得實在很不妥
:
: 為什麼從頭到尾沒有明確提出此費用是自由繳交?
:
: 說明裡面只有官方說法 然後繳費單上寫著「應繳總金額:150」
:
: 這個「應繳」會讓大一新生怎麼想?
:
: 不只是大一新生啦
:
: 一般不關心學生公共事務的學生知道學生會費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繳交嗎 我不知道
:
: 但是做為收這筆錢 運用這筆錢的學生會而言 不是應該把這件事講清楚嗎
:
: 爬文看到的結果是
:
: 前面三年的時間是只附一張繳費單 今年加了說明 卻有意無意不提非強制繳交
:
: 看著這「應繳總金額」 再看到學生會那慷慨激昂的熱血宣言
:
: 我不禁以為學生會費又變強制繳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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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2.126.87
: 推 tw0517tw:今年有優惠卡嗎? 08/16 20:13
: → ch2rabbit:因為寫自由繳交的話 很多人都會選擇不交 但是多數學生會 08/16 20:16
: → ch2rabbit:所舉辦的活動 卻也沒有排除未繳學生會費的學生參加 這件 08/16 20:17
: → ch2rabbit:事情一直都存在於學生會和許多系所之中(系學會費也非強 08/16 20:17
: → ch2rabbit:制繳納) 只是看每個人怎麼去詮釋罷了 08/16 20:18
: 推 wearytolove:可參考 #1AY4nOy9 2983篇 去年此時寫的XD 08/16 20:19
: 推 a855341:推薦 #1AY4nOy9 08/16 21:44
: 推 aboojui:只要是今年有繳交學生會費的同學就有優惠卡喔! 08/16 23:16
: 推 keninvin:學生憲章理全台大學生都是學生會的會員喔 08/16 23:30
: 推 wolfbequiet:年經文= = 08/16 23:32
: 推 radishare:會每年出現就代表問題根本沒解決,這還不夠嚴重嗎 08/17 00:40
: 推 olivefly:我也覺得應該註明 不註明給人的感覺很差 08/17 07:28
: → jack1225:不是還不能印繳費單嗎?? 08/17 09:39
: 推 maceman:應該把#1AY4nOy9印到繳費單 沒錢落實學生自治很困難 08/17 10:27
: → maceman:感覺好像可以類比 不抽地方稅 根本不用談地方自治? 08/17 10:29
: → maceman:剛發現 類似#1AY4nOy9印到繳費單 去年就提過了 08/17 10:31
: 推 wer7889:理論上是應該要繳的,我覺得應該要規定繳交 08/1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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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r7889:推這篇 08/17 14:42
推 qekye:不過很多人不知道這費是一年一繳的吧?像我一度以為只要大一 08/17 15:06
→ qekye:繳就好……而且也不知道大二三四…要怎麼繳,因為也沒有繳費 08/17 15:07
→ qekye:單~XD 然後才發現有些優惠沒權使用~XD 而且大一也不太會玩, 08/17 15:08
→ qekye:反而是大二之後資訊比較靈通但就冏了~變成有繳的時候沒享受 08/17 15:09
→ qekye:到,有消息的時候反而又被停權了~XD 08/17 15:09
推 zhusee2:推這篇 08/17 15:11
→ ie9:我的消息很不靈通。誰能告訴我繳費後能享有哪些優惠嗎? 08/17 15:18
推 musashi1006:你可以爬文 簡單來講 部分商家會給予優惠 08/17 17:53
→ by216:我好像沒用過所謂的商家優惠...... 08/17 18:38
推 Hrothgar:上一屆憑酷卡可以有優惠 08/17 19:07
推 s213895:借轉 08/17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