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snuyi:嗯~ 原PO認為哪裡不合理呢? 我想聽聽看~ 04/27 22:00
推 kuoly1:最後一條 加簽後之修課總人數不得超過上課教室容量之一成? 04/27 22:02
→ kuoly1:為什麼要有這個限制? 坐滿不是能讓更多同學來修課嗎? 04/27 22:03
→ kuoly1:而且第三周加簽單要改型態應該是學校自己覺得太麻煩吧 04/27 22:03
→ hsnuyi:昰"超過"喔... 也就是110%... 這樣妳不會覺得很多人嗎 @@ 04/27 22:06
推 peter4710032:老師覺得ok想簽卻不能簽呢?校方會更懂上課狀況? 04/27 22:08
→ hsnuyi:要是是博雅101就會多40人... 教室容量是400人吧? 04/27 22:08
推 hsnuyi:話說我覺得第二類加簽應該要改成強制記名才合理... 04/27 22:10
→ hsnuyi:老師比較懂?25人的教室簽到35人 每週都要去搬桌子有比較好? 04/27 22:13
推 michael0728n:有人想修 教授很樂意 不好在哪@@" 04/27 22:21
推 d93j4:給mic大,那如果你原來有選到,結果每次都要去搬椅子,這樣 04/27 22:27
→ d93j4:感覺應該很不好吧 04/27 22:27
推 kuoly1:喔喔看成只能坐10%...不過我現在某堂課人數超過教室座位 04/27 22:28
→ kuoly1:第二周後教室根本沒有坐滿過 期中也就是另外借教室考 04/27 22:28
→ kuoly1:我覺得這樣多幾個人根本沒差 04/27 22:28
推 michael0728n:是阿 但是感覺應該是教授可以決定 04/27 22:29
→ michael0728n:講得更極端一點 如果教授接受不去 課後聽錄音檔 04/27 22:29
→ michael0728n:或是多加簽要登記 沒位子得去搬之類的 04/27 22:30
→ michael0728n:訂死我感覺是增加校方的方便 卻犧牲教授與學生的彈 04/27 22:30
→ michael0728n:性 (更極端一點 第三周簽太多學生不爽搬椅子可以退) 04/27 22:31
推 d93j4:不過這樣倒是本末倒置了一點,為了求學不畏艱辛是美德,不過 04/27 22:33
→ d93j4:不過如果影響其他學生上課之權益倒是挺說不過去的。 04/27 22:33
推 kuoly1:每個教授應該自己都知道每堂課的出席狀況吧 如果說是很熱門 04/27 22:36
→ kuoly1:大家都會搶著來聽 不會說翹課翹得亂七八糟 就不要多簽人 04/27 22:36
→ kuoly1:但是如果很多都是選上後一學期上不了幾堂課的 多簽一點真正 04/27 22:37
→ kuoly1:想聽到課 願意第三周繼續拿加簽單來簽的人 04/27 22:37
→ kuoly1:所以我覺得還是把決定權留給各科教授比較適當 04/27 22:38
→ hsnuyi:要是出席率佔學期成績41% 那教授想簽幾人我都沒關係 04/27 22:38
推 tw0517tw:前兩週就該弄好啦.___.我覺得很多老師不會善用網路選課 04/27 23:08
推 payeah:已經選上的同學,可就不會高興教室的人數高於110% 04/27 23:33
→ payeah:將心比心吧 04/27 23:34
推 sam9595:我也不認為此條合理 老師應該保有評估課堂狀況的權利 04/27 23:48
→ sam9595:如果過度的招收 自然就有對應的像教學評鑑機制來反饋 04/27 23:48
→ sam9595:強制規定並不妥 的確有些課程可以容納更多的人數不是嗎 04/27 23:50
推 TimC:還真是每年都減少一點學生選課的自由啊... 04/27 23:50
推 d93j4:不過根據經驗想想,除了大堂課外,一般普通二三樓的教室,好 04/27 23:58
→ d93j4:像也很少會有老師簽到全滿還多10% 04/27 23:58
→ d93j4:一般都是簽到滿或是快滿就沒簽了,所以我覺得影響應該還好? 04/27 23:59
推 sam9595:是沒簽到全滿呢 還是出席的人沒有全滿呢 04/28 00:00
推 d93j4:以前加簽的時候,就有助教說這堂課多少人,只能簽多少人,所 04/28 00:02
→ d93j4:以我滿的意思並不是只教室的滿,而是人數的滿。 04/28 00:02
推 sam9595:即使有可能影響有限 但把政策導向強制規定不值得鼓勵吧 04/28 00:04
→ sam9595:你所說的例子不就是老師事實上能夠控管人數及品質 04/28 00:04
推 smartken:沒式老師也不會想收這麼多人 累死老師助教 04/28 00:05
推 d93j4:回應sam大,事實上我的想法也並沒有鼓勵導向強制規定(攤手) 04/28 00:12
→ d93j4:此外,強制規定的問題點應在於「強制規定」是否浮濫? 04/28 00:13
→ d93j4:將規定定下來的好處,即是發生爭議或者問題時可以簡單地解決 04/28 00:13
→ d93j4:例如,如果有學生反應老師人太好結果讓他上課權益受影響, 04/28 00:14
→ d93j4:前句的意思是人太好加簽太多 04/28 00:14
→ d93j4:那麼學校定下來後這樣的問題"也許"可以被減少,但當然可能產 04/28 00:16
→ d93j4:生其他問題。此外,規定的加簽人數不得超過10%似乎只有特殊 04/28 00:17
→ d93j4:加簽的人數才是?當然從文中我不知道第二類加簽的人數上限是 04/28 00:17
→ d93j4:否有規定啦,如果我沒看清那我就只好道歉了= 3= 04/28 00:18
推 sam9595:寫在第三十二條 一二類的人數也都是10% 04/28 00:22
推 d93j4:嗯嗯,原來如此! 04/28 00:23
推 ouanonym:非應屆畢業生但因為實習等因素課表無法填通識的怎麼辦? 04/28 01:13
推 snow0112:特殊加簽限制過度 04/28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