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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前面已經有人在推文裡說出答案了,請不要無視, 要爭取權益的話也要先搞清楚狀況。 在此僅提供我處理薪資報帳的經驗,以供你或福利部有意介入的人釐清問題。 目前同學們在校內的「兼差賺錢機會」,除了打工的工讀金以外, 另外還有諸如(限研究生以上的)兼任助理、TA、助學金等工作。 但就會計室或我們這些處理報帳的人來看,無論你的工作是什麼, 計算給薪多少的重點永遠只有「經費來源」而已。 具體來說,如果你是國科會計畫的研究生兼任助理或工讀生, 那你的薪資數額就要依國科會的規定來辦理。 (碩士生兼任助理:最多8000元/月, 博士生兼任助理:最多28000元/月, 博士後選人兼任助理:最多32000元/月, 臨時工:時薪98-130,最高到150元,超過130元需加註工作性質的特殊性, 超過時薪150元或日薪1200元須以專簽簽核, 另有擔任國科會專、兼任助理者不能當國科會的臨時工) 如果你是其他建教合作單位(如教育部、農委會等非國科會單位) 所委辦的研究計畫下的助理或工讀生, 那就要看各該單位是否有就助理或工讀生的薪資有特別規定, (譬如教育部計畫的工讀生為時薪98元, 農委會臨時工日薪標準:高中835元,專科885元,學士960元,碩士1035元) 或是已有在合約中授權計畫執行單位得自行研擬相關薪資數額。 (譬如以承攬方式簽訂的合約, 委託單位甲方同意由執行計畫的乙方自行編列合理的工讀金) 目前,由於國科會的標準相對清楚(內容合理與否姑且不談), 在有例可循的情況下,大多數的計畫主持人在撰寫計畫預算時, 會以國科會的價目表來作為單價分析表的依據, 各建教合作單位在自身沒有另行制定規範的情況下, 也往往會參考國科會的標準來做為核定各種人事薪資的標準。 但如果像是上述的教育部或農委會那樣, 該單位另外有自己的一套計價標準,基本上便會以該標準為主。 總言之,你能拿多少工讀金端看你領的是哪個單位給的錢, 理解到這一點以後,再回頭看這些問題就會比較清楚了。 所謂的112元以及相關的工時上限,指的是由「臺大經費」來給付的工讀金, 譬如各院系以其院系經費招募的工讀生,便要適用這個時薪112元的規定。 (有人提到臺大的錢不也都是教育部給的?即便如此,需要辨明的是, 那是教育部「送給」臺大的錢=臺大自己的錢, 或者是由教育部出資來讓臺大或其他大學執行諸如頂尖或邁頂之類 隸屬於教育部的計畫=錢還是教育部的) 至於98元,指的則是「教育部經費」下的計畫(如頂尖或邁頂)所適用的標準, 臺大是臺大,教育部是教育部,各自本來就有各自對於工讀金的規定, 從而各自因應基本工資調漲,於是訂立新的給薪標準,本來就沒有矛盾, 臺大把工讀金從109元調到112元,跟教育部把工讀金從95元調到98元, 本來就是兩碼子事,其中並沒有什麼「補差額」的問題。 同理,像國科會、農委會等單位另外也有各自的工讀金規定, 彼此之間跟臺大之間也不會發生有什麼「補差額」的狀況。 因此當你去信詢問教育部時,對於教育部的立場來說, 他當然只需要重申他們的給薪標準,而無須理會其他單位的給薪標準, 就如同你所貼上的回文所示,對教育部(或其他單位)而言, 計畫實行單位如果要給付超過給薪標準的工資自無不可, 只不過超過給薪標準的工資必須由計畫執行單位自己想辦法, 而不能用他們所給的計畫經費來支付。 譬如若有某個計畫主持人想以一小時1098元的工資來找工讀生當然可以呀! 只是那多出來的1000元必須由計畫主持人自己想辦法就是了。 回到一開始K君所遭遇薪資變動狀況來看, 問題的根源應該在於K君打工的單位搞錯狀況、或者是他們變更了經費來源。 前者指的是該單位誤以為他們可以用臺大的標準來算工讀金,後來才發現不行, 這是有可能的,即使同樣是教育部的經費,通案與專案也會有不同的規範, 如果是這樣的話,需要注意的是K君會不會有被追討薪資的問題。 後者指的是K君打工的單位原先是以臺大自己的經費、 或者是以某個容許臺大使用自己的工讀金標準來計算工讀金的經費來源, 來報支K君的工讀金薪資,因此在計算工讀金時, 才會有從原先的109元調漲到後來的112元的狀況。 但後來卻改以教育部所特定的計畫經費來報支K君的工讀金, (就這個變動來看,配合之前我曾看過的通知, 極有可能是改用邁頂計畫的經費來報) 也因此K君的工讀金才會又改以98元計算。 這時候的問題毋寧等於該單位為了節省自行支出的經費, 從而中止招聘由學校經費所支付的時薪112元的工讀生, 並改以教育部經費來招聘時薪98元的工讀生,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裡的問題其實會比上一種狀況還要嚴重。 畢竟這種以形式上合乎規定的方式來遂行對工讀生的實質剝削, 不僅是可恥而已,根本就是可惡至極。 ※ 引述《firstmay (CHEZ)》之銘言: : 大意就是教育部補助學校的工讀費從95調成98 : 至於各校如果規定超過98的部分就自己想辦法 : (也沒有限制各校工讀金"只能"用98元計算) : 我想問的是 : 那在之前教育部補助還是95的時候 : 與112之間的差額難道不是由台大校方補貼嗎? : 那今天台大調降工讀生薪資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 如果是學校自己錢不夠的話 : 那為何在今年1月1日還要宣布因應基本工資調漲而將工讀金從109調漲成112? : 如果是因為那個「99年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會計人員業務研習會」宣導事項所言 : 而學校只是「依法行政」的話(學校:我們想用112阿 可是規定就說只能用98喔) : 那麼這封教育部的回信應該就可以向會計室說明了吧? : 「惟當校內標準逾本部者,其差額可由學校本權責以自籌款支應。」 : 我覺得整件事情不合理的地方就在於 : 教育部補助學校的工讀金從95漲到98 : 和校內規定112的差額變小了 : 學校需要補貼的金額也變小了 : 為何反而調降工讀金? : 對了不知道福利部是否能關心一下這件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21
louis123321:清楚 專業 06/15 21:54
scorpion:推 06/15 22:00
shenerica:推 06/15 22:02
Chhtaiwan:這篇說明的很清楚! 06/15 22:04
scorpion:推 06/15 22:15
Peter:剛才寫的太亂了,所以重新修了一下內文,也更正了一些數字。 06/15 22:35
※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8.121 (06/15 22:37)
smartken:寫的很好 06/15 22:53
firstmay:謝謝指教 很專業 06/15 23:03
rose61326:寫得太好了!! 06/15 23:17
firstmay:我會繼續向所屬單位及校方詢問 直到得到一個像這篇一樣清 06/15 23:33
firstmay:楚且具有公信力的正式回覆 by搞不清楚狀況的工讀生 06/15 23:35
Peter:別說你搞不清楚狀況,校內各單位有時候也搞不清楚狀況,然後 06/15 23:42
Peter:往往把問題丟給會計室,但會計室終究只是照章行事的單位,不 06/15 23:44
Peter:是能夠解決問題的單位,真要去問他們也往往問不出個所以然, 06/15 23:45
Peter:結果只能透過各單位互踢皮球的歷程,來釐清許多狀況,唉。 06/15 23:48
peter4710032:推 06/16 00:00
zebradog:推! 06/16 00:04
gilthoniel22:推! 06/16 00:07
tw0517tw:專業 06/16 00:24
Hrothgar:專業推 06/16 00:56
nakts0123:專業 06/16 01:37
zhusee2:推 06/16 02:12
※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8.121 (06/16 08:21)
f575739:專業推 06/16 11:37
WilsonKao:專業推!!!!! 06/16 14:39
tomap41017:這份可以印給各處室嗎?XD 06/17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