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61i6e04 (喜德)
看板NTU
標題[討論] 學代選區變更-不分區
時間Wed May 30 15:19:51 2012
嘿各位同學大家好!!
我是現在
學代會"不分區選舉法案"委員會的委員,社科院學代 政治三蘇暐勝,
主要是之前
學代會第三次大會時有學代提出關於選舉"不分區學生代表"的法案
是希望可以補足現任院學代因為
有院的限制而單純關注院事務的缺漏
(院也可以罷免不適任、不關心院內事務的學代)
但如果有不分區學代
學代會即有人可以代表全校性的議題,
如
社團或社會議題等更廣的公共事務即可帶入學代會~
而在那次常會中將此法案提交到了此特別委員會進行討論
那我們在5/23(三)晚上學代會的特別大會後開了不分區的第一次會
針對法案本身和法條內容有些討論和想法
而我們希望將這些討論內容和法案PO到NTU版收集大家的想法~
在之後也可能
召開公聽會和收集意見以期待讓法案更加完整~
法案和討論內容如下
關於"不分區學代法案"的必要性討論
-支持設立不分區學代
a.院學代的意見只專注於院政見的實踐 不分區可以關注更廣的議題
b.補足目前各院學代想像的侷限
-不支持設立不分區學代
現存學代就可以具備關注社會議題的想法 沒必要設不分區 有疊床架屋之虞
不分區的學代意義何在?
意義在於現任院學代還有院的限制 如果有不分區學代 學代會即有人可代表全校性的議題
(如各院學代需要關注院的事務 也可能因失職而被院內學生罷免;而不分區學代可以代表
如社團.社會議題等更廣的公共事務帶入學代會)
關於"不分區學代法案"的法條討論
國立台灣大學不分區學生代表選舉罷免法
總綱
第一條(適用範圍)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大會)不分區學生代表自治選舉罷免事宜,依
本法規定辦理之〃但本法未規定者,準用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之規定〃
選舉
第二條(參選之連署)
○1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不分區學生代表候選人者,應於選舉公告發布後五日內,向選
委會申請為被連署人,申領連署人名冊格式,並繳交連署保證金。
○2選委會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定期公告申請人為被連署人,受理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提
出連署書件。
○3學校之在學學生,得為前項之連署人。
○4連署人數,於規定期間內,已達三十人連署,選委會應定期為完成連署之公告,發給
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並發還保證金。
○5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應依選委會規定之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徵求連
署。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之在學學生證影本。同一連署人,以連署一組被連署
人為限,同時為二組以上之連署時,其連署均無效。
○6連署人之連署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三項或第五項規定者。
二、連署人之學生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連署人之在學證明者
三、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者。
四、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者。
前項連署書件,應保管至開票後兩個禮拜。但保管期間,如有選舉訴訟者,應延長保管
至裁判確定後一個月。
○7連署及查核辦法,由選委會定之。
目前討論-希望從"連署30人以上"修正成以
"連署人背書(連署人附在公報候選人後),
資料需附上學生證正副影本 但不設連署人數門檻"的連署方式
說明-希望可以藉由這樣的方式增加學生參選的意願,
而且連署背書也能讓連署人思考支持該候選人的想法
第三條(名額、任期、選區)
○1不分區學代任期一年,每次改選半數,連選得連任
○2不分區學代以全校為一選區
○3不分區學代人數總額為六十人
目前討論-"總額60人"討論是否依原法增加現在學代數目的總額
或
修正成每學院依比例減少名額,在總額不變下抽出給不分區名額,
但會修到選罷法,並且需注意各院最低下限起碼為兩人
說明-歷屆學代皆不滿足學代人數總額(總額約130人 歷屆約30-40人),
原本即有修正人數的想法;而配合不分區法案劃出一些人數給不分區名額比起
單純增加總額或許更符合目前學代會的參選人數並可以降低缺額的狀況
第四條(當選之限制)
○1不分區學生代表依據票數高低依次當選,如當選之最後一名學生代表票數相同,增額
當選
○2前項選舉,如為超額競選者,最低應得五十票始為當選;如為同額或不足額競選者,
最低應得一百票為當選
目前討論-希望從"五十票"當選修正成
"無門檻"
說明-目前各學院為了提高同學參選意願而無當選門檻
不分區也應有此考量而刪掉票數限制門檻
罷免
第五條(提議人)
罷免案之提出,依左列事項規定為之:
一、不分區學生代表之罷免案提出,應有五十位學生提議
二、提議之學生應有該學代遞交參選連署書時之一半連署人參與提案
第六條(連署人數)
不分區學生代表之罷免案連署人數,應有本校學生一百人以上參與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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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即是法案內容和目前的相關討論
大家有想法或建議都歡迎提出~
也歡迎大家轉載到各院系的版或討論空間~
(P1的NTUSC版也有該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記錄)
在此謝謝大家的閱讀和想法提出!!
之後如有公聽會或意見收集也會藉由NTU版或各項方式向大家宣傳~
學代會不分區選舉法案特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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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p61i6e04:轉錄至看板 NTUSC 05/30 15:20
推 pttkev:這ID不是喜德嗎? XDDDDD 05/30 15:33
推 tw0517tw:板主代PO(? 05/30 15:36
推 eric795:XDDDDDDDDD 05/30 18:47
推 Jasy:想說我是眼花了嗎? 05/3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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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n791126:推不分區 05/30 22:38
推 tomchc:讓我錯亂了一下 05/31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