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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藉由此標題和大家請教 若課程申請停修 儘管在時限內 是否老師也有決定是否簽名的權力?? 很多年前修一堂外文課 因為當時在趕國科會計畫 趕不上進度心想著就停修時再去找老師簽名 不過停修前一個禮拜去找老師時 老師因為我決定停修之後數周未到課且未先通知他 因此不予停修 當然最後就是被當了 其實我也沒甚麼好argue的 是自己沒有尊重老師 不過當時完全不知道停修是端看老師意願的 請問有條文規定嗎?? 感謝大家解惑 若不該貼在此討論串下 我會盡快刪除 ※ 引述《violetsasa (暴力莎莎)》之銘言: 【代修課同學轉貼】 老師開學發課程大綱時明明就有說過了, 「期末將以出席、課堂參與度之整體比例,進行加減配分」 http://tinyurl.com/7d34ubq ˊ_>ˋ (原文後半恕刪) ※ 引述《Okarin (小岡倫)》之銘言: : 我是大四應屆生,本學期修我缺的最後一門通識(A7,九個字) : 老師在期初課程大綱裡公布的成績計算方法是出席+每週心得 : 心得有規定繳交期限,遲一天扣一分,直到一份的分數扣光,不會倒扣 :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成績的規定 : 我在學期快結束時試算過我的學期成績,確定可以過及格門檻(後來證明的確也是如此) : 之後就沒有再交作業 : 上周四時,我收到一封通知成績不合格的信,請同學自己打電話跟助教確認 : 我跟助教確認後得知主要是因為缺席兩次、遲到一次跟作業缺交次數多導致的 : 雖然有打電話到老師研究室想找老師問補救的辦法卻連絡不上他 : 但既然是我自己造的業,原本想說就認了 : 暑修把學分補回好了 : 但是當天晚上我在該課程的ceiba上看到全班同學成績公布表 : 我的學號旁是寫原始分數64點多分,右邊又有一欄數字3*2.5 : 最終成績是原始分數扣掉右邊數字得出的56.58(EXCEL檔案的算式所顯示) : 但是學期間老師從來沒公布過任何另外扣分的措施,大綱上也只有單次作業內扣分的辦法 : 於是隔天早上我又打電話給助教問這件事 : 助教表示,後來扣的那個分數是老師看到有些同學作業繳交數量不理想(應該包含我) : 認為這樣的同學雖然有來上課卻沒有在聽,於是臨時附加的扣分規則 : 的確沒有跟同學公布過 : 當天中午也就是老師交代助教送成績的時間,助教說在那之前會幫我問是否能撤銷這部分 : 但後來助教告訴我,他打老師研究室、手機、家裡電話都連絡不上,只好還是先送出 所以我的成績還是扣分後的56.58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166
Jasy:有人貼過了 ... 06/25 03:24
violetsasa:那請原原PO多看幾次吧 06/25 03:25
tarinmind:原來出席、上課參與 是跟回家作業一起算的 06/25 03:28
tarinmind:上課參與的意思我想大家應該都了解 06/25 03: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8.148
ic6413:你才知道NTU鳥事很多 06/25 08:22
gj942l41l4:我總覺得你多道幾次歉老師就會幫你簽了 06/25 08:33
bookticket:樓上沒遇過那些很有"原則"的老師吧...( ̄ー ̄;) 06/25 12:32
oldfatcat: 推樓上……( ̄ー ̄;) 06/25 15:22
gj942l41l4:期中考睡過頭老師打死不給補考的算嗎...( ̄ー ̄;) 06/25 19:11
autumnwind10:睡過頭不給補考很合理阿 06/26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