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yumagic424:我也時常想起這篇 07/26 21:49
推 tw0517tw:XD" 07/26 21:56
推 MarauderT:賭任何東西都可以:河蟹了 想知道偷竊人的名字嗎? 07/26 22:06
推 weilai81241:哈哈哈哈哈你亂搞,死定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7/26 22:08
推 wlnc5566: 5566得第一 07/26 22:09
推 littlenee:XD 07/26 22:14
→ online135:現在看只能笑笑了 07/26 22:20
噓 kn930121:沒人嗎 我先來 07/26 23:13
→ iwantowaylaw:樓上是為何要噓?? 願聞其詳 07/26 23:24
→ iwantowaylaw:現在是原po當初說會po 卻有失信於板眾吧? 07/26 23:25
推 almondchoco:我也很想知道當初義正詞嚴 最後到底有沒送人進警局 07/26 23:26
→ simplytrue:要詳細經過嗎?敢問原po,你是真的想知道過程呢?還是 07/26 23:26
→ simplytrue:只是想繼續好好運用你的2?我相信它是沒壞的。凡事不可 07/26 23:27
→ simplytrue:能順每個人的意,如果你只是要討戰所以發了這篇repo, 07/26 23:27
→ simplytrue:那我不如不回。你敢說你保持客觀嗎? 07/26 23:28
→ iwantowaylaw:我想知道什麼干你屁事 當初說要PO的人是你哦 07/26 23:28
→ iwantowaylaw:現在不是管我想知道什麼 只是要求你遵守諾言而已 07/26 23:28
推 GeeDuTu:哇哇哇 好嗆喔~~~ 07/26 23:29
推 Leeng:就熱血被澆熄了 不行嗎? 07/26 23:30
→ simplytrue:的確沒講完是我不對,但請你注意你的用字。 07/26 23:31
→ simplytrue:不然一天到晚被水桶也不是好玩的。 07/26 23:31
→ anita3027:有點好奇而已吧@@" 07/26 23:32
→ simplytrue:謝謝大家關心,等等再把它寫上來。 07/26 23:32
→ iwantowaylaw:既然你打算要交代清楚就好 07/26 23:35
→ dillams:只是想看看說"不打算姑息養奸"的人最後怎麼處理吧 07/26 23:42
→ dillams:板上好幾個抓到之後就河蟹的例子 這樣小偷還要怕什麼 07/26 23:44
推 dafuisbig:我記得有一位同學傘被偷要提告 請問有下文嗎? 07/27 01:01
→ bigfish0330:哪有人在台大版認真呢((茶 07/27 01:05
→ dafuisbig:找到那篇了 被警察河蟹 看來丟東西除非自己找到兇手 不 07/27 01:07
→ dafuisbig:然都是沒用的 07/27 01:08
噓 howlong:不知道在嗆什麼東西的 07/27 01:08
噓 KISSFORMISS:哇 干你屁事都出來了 那人家就算失信又干你屁事? 07/27 02:41
噓 ianweng509:是暑假太閒? 07/27 04:00
噓 byakko:莫名其妙 07/27 08:29
噓 kitedolphin:噗哧 07/27 08:52
噓 etuyen:: / 07/27 10:44
推 perfect1012:這有什麼好噓的... 07/27 10:55
→ iwantowaylaw:simplytrue似乎暗示在下發言不夠客觀 試問如今這種 07/27 11:43
→ iwantowaylaw:做法客觀與否? 客觀應該是說一是一 該報案就報案 07/27 11:43
→ iwantowaylaw:而不是這種主觀的婦人之仁 假仁慈 真縱囚 07/27 11:43
推 charles716:推原PO 07/27 14:23
推 KAQ:推這篇! 07/27 20:35
噓 ToMoveJizz:太閒。 07/28 00:28
推 bigfish0330:爽我想看 07/28 02:11
噓 shine76:你也只不過是當把這當個版討戰而已 08/17 15:49
※ 編輯: iwantowaylaw (223.136.7.67), 11/05/2018 17: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