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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在活大排自助餐 看到一個女同學在我面前拿了餐盤就直接去夾菜了, 無視於長長的排隊人潮 雖然之後我有當面跟女同學說: 妳剛剛是不是沒排隊就直接來夾菜了 但還是想把這件事情po上來, 因為覺得這種投機的事情不可取 另外, 排在我前面的人身上有一股味道, 讓我一直退避三舍 (抱歉, 還讓排在我後面的同學問我要不要排) 因為他身上有味道, 讓我注意他 發現他是版上之前有同學po過監視器畫面, 指稱的偷竊慣犯 (因為時間有點久, 我在版上已經找不到那篇文章了) 當時心想偷竊慣犯為什麼還在學校 特別注意他, 發現他夾菜之後, 沒有付錢就直接走人了 後來尋找到他,看到他在餐桌吃夾來的菜, 趕緊去管理中心要他們通報校警隊 來了兩位校警, 其中一位校警馬上就認出他了 當時我跟校警都希望自助餐老闆能夠提出告訴, 我可以當證人, 這樣算現行犯吧 耗了一點時間, 我跟自助餐老闆還有麗陽的經理,先到校警隊, 再到羅斯派出所 在派出所等了很久, 來了一位穿便衣的警察, 口氣很直接說要問清楚當時的狀況 他確實問了什麼問題我有點忘了, 大概就是說自助餐那裡有沒有明確的排隊動線, 明確的標語指示客人夾完菜要付錢, 如果沒有, 對方可以辯稱, 他是忘了付錢 雖然這位警察說他的立場很客觀, 也說是為了我們好, 因為案子送出去有可能不成立, 但我當下的感覺就是這位警察的立場很不客觀 我提出疑問, 所謂的忘記付錢這件事,在邏輯上不成立 如果忘記付錢, 那為什麼沒有忘記拿筷子? 他很不客氣的反駁: 妳不要跟我辯! 該警察說, 如果只是忘記付錢就只是商家跟該嫌的民事糾紛 這樣你們告不成他,他之後還可以反過來告你們污告 警察這樣的說法, 我覺得有點嚇阻的意味 我很不爽的反駁: 對我商家來說, 看到他沒有付錢就走人, 當然可以合理懷疑 如果他污告告得成, 那法律是保護誰 自助餐老闆當時就偷偷跟我說, 對於這種小案子警察都不太願意辦 而且警察在說該嫌可以辯稱忘記付錢時,講得很大聲 當時我就說: 你們說那們大聲, 他在旁邊就聽到了! 雖然員警說他在隔壁房間聽不到 但果然, 該嫌之後就說他是忘了付錢, 怕沒有位子, 先去找位子 自助餐老闆本來就不太想提告, 看到這樣就說一定告不成, 不告了 他甚至連餐費都不想跟他要, 怕他之後來搗蛋之類的 是員警強調這餐至少要跟他要回來 寫這麼多, 是希望大家對於這種事可以多多注意, 雞婆一點 雖然校警可以一眼就認出他, 但不知道為什麼駐警隊找不到他的紀錄 派出所也沒有他前科的紀錄 問校警為什麼會這樣, 校警說可能之前沒有人告他 意思是說他雖然是被指稱的偷竊慣犯, 但有可能因為精於鑽法律漏洞,而一直沒有被定罪 偷竊這種事情, 真的需要大家多多注意, 雞婆一點 校警也說, 之前他們抓到有7條前科紀錄的, 還不是關2個月就放出來了 在派出所等待時, 員警說: 你們台大體育館很多竊案, 昨天抓一個, 今天又一個! 所以大家如果不雞婆一點, 下一個受害的可能是我們自己 今天的該名嫌疑人的特徵是, 身上有味道, 背個後背包 看起來還是學生的樣子, 但有點禿頭了, 自己說他是台大的學生 好像校警也說他是台大的學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24
a0652qj:原來今天看到的警察是因為那樣! 警察來叫阿姨的時候剛好正 10/15 17:05
a0652qj:在結帳...Police:喂,出來一下 →純粹批評禮貌負分XD 10/15 17:07
b98901056:推原PO 10/15 17:17
a11131031:推原PO~不過給你個建議~你可以找像蘋果這種有爆料專線的 10/15 17:20
a11131031:報社~報給記者知道~等到事情傳出來~那些放水的警察一個 10/15 17:21
a11131031:也跑不掉~並且以後再有這種狀況~警察應該也不太敢輕視了 10/15 17:22
a11131031:比起PO在這給大家看~不如做點實際行動~讓放水警不再囂張 10/15 17:23
yaowei2010:推原PO 10/15 17:25
rainlingring:看到嫌犯的特徵 忽然覺得好像有在總圖看過他 10/15 17:30
aliceneko:推原PO 10/15 17:47
Freyachen:警察好扯@@ 10/15 17:49
bigfish0330:台大附近的警察河蟹一流 10/15 17:51
gn00499901:推原PO願意花時間心力挺身而出,希望你不要灰心! 10/15 17:53
gh34163:廢鴿很多 10/15 18:01
hanyui:推! 不要灰心!! 10/15 18:11
jimy00ex:唉... 10/15 18:13
kk13942001: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02-2331-9433 請抄下愛用 10/15 18:18
std94003:推原PO 10/15 18:19
kevin20541:看我學長前陣子打的案例 那真的是民事糾紛 告不成吧 10/15 18:31
myjackchen: 10/15 18:32
kk13942001:的確是民事糾紛,反正只要推給忘記付錢都沒問題... 10/15 18:32
tturttle:推推 10/15 18:40
uyry6:河蟹魂 10/15 18:41
heloiselu:推 10/15 18:48
ytapjqmp:推~在活大有遇到原po 10/15 18:49
a54888131:推原PO 台大附近的員警素質真的是... 10/15 18:58
ivanos:忘記付錢都沒問題,那太好了,哪天我去Ruth's Chris吃完走 10/15 19:04
ivanos:人也可以說我忘記付錢 10/15 19:04
thisday:... 10/15 19:05
ponyon:原PO的觀察力也太好了吧 平常都不會注意那麼多 10/15 19:10
nightisright:推!!! 10/15 19:20
d8009051991:這樣最好是會成立誣告 那個警察法律學真好 10/15 19:23
d8009051991:不過要告他詐欺的確是有困難 10/15 19:23
ringoringo:推原PO 10/15 19:24
ws1008taiwan:那位慣犯照之前的說法有精神上的疾病, 所以無法提告 10/15 19:29
ian60702:原po不推不行...真熱血... 10/15 19:31
ming1053:轉數字版很快就可以上新聞 10/15 19:32
eiap:推原po的正義感!! 10/15 19:40
kk13942001:ivanos這招理論上ok 但是你被抓回來還是要乖乖付錢... 10/15 19:46
gino0717:河蟹 10/15 19:48
rasimul:推!!! 10/15 20:09
IBN5l00:不能強制他做精神治療嗎? 每隔幾個月就來一次也不是辦法 10/15 20:20
imp:推原PO 10/15 20:28
kk13942001:給樓上 一來沒有這個法 二來若真立了法很可能被濫用... 10/15 20:30
lammin:推 10/15 20:36
sparkfire:推! 關起來讓他不要再出現在校園! 10/15 20:38
qlin:推原PO 10/15 20:43
Oo7oO: 10/15 20:52
Desoleil:推個數字版~ 讓這件事情上新聞吧!河蟹太嚴重了!! 10/15 20:52
BahasaMelayu:包葉猥? 10/15 21:03
chicken08:推原PO!! 10/15 21:10
as862437:可以寫信 直接市長信箱! 很有用 而且可以追蹤送件紀錄! 10/15 21:19
as862437:可以直接看到 是政府在處理你的事情 10/15 21:19
OhnoXD:什麼都不辦還當警察幹嘛 尸位素餐 10/15 21:20
hebe2106:竊盜又不是告訴乃論 10/15 21:33
dan800512:不要灰心! 10/15 21:39
ivanos:kk13942001至少被抓的機率也不見得一定100% 10/15 21:51
johngyh:請問你說的是這個人嗎?http://ppt.cc/M~mc 10/15 21:58
vivianzxc:原來今天看到警察是因為這件事喔 10/15 22:01
vivianzxc:之前遇到類似的事警察也建議我們和解 10/15 22:01
vivianzxc:感覺他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10/15 22:02
lowpitch:1GJkXcIY (NTU) 10/15 22:05
vchenkoshe: 10/15 22:18
AmadeusTsou:推一個 一堆警察根本只想大事化小 投訴蘋果比較快 10/15 22:25
a11131031:這篇是真的假的阿~新聞說這個人是資工系校友還拿過書卷 10/15 22:29
a11131031:http://ppt.cc/M~mc 忘了貼 10/15 22:29
a11131031:sorry 這個才對= =" http://ppt.cc/v8Qu 10/15 22:32
johngyh:阿不就跟我貼的是同一個人= = 10/15 22:34
dannyace:樓上 A大的推文有沒有看清楚= = 他的重點跟你又不一樣 10/15 22:36
johngyh:哦哦,搞錯重點,抱歉XD 10/15 22:37
gudao:推原PO! 10/15 22:39
OnionisME:推你願意PO,辛苦了! 10/15 22:39
lillianashy:推原PO 10/15 22:44
Bartista:台灣的警察,不意外... 10/15 22:49
dyLathetRee:推 10/15 22:52
onedayJ:推原PO 不要灰心! 10/15 23:00
hlutni:推...台大有這樣的學生真好!!! 10/15 23:04
alicia0932:推原PO! 10/15 23:06
tcps195283:辛苦了! 10/15 23:16
piety4u:河蟹大學不意外 原PO讚 10/15 23:35
arick917:推~ 10/15 23:37
a3s2d1:直接打110 警察就不敢吃案了 10/15 23:41
ilace:推 10/15 23:47
KOBEFANS:台灣的警察十個有九個是廢物 只有讓人唾棄的份而已 10/15 23:52
Daumesnil:推原PO 10/16 00:11
jujustine83:可以把這種人趕出台大嗎,當我們付錢付辛酸喔 10/16 00:20
ccyares:也目擊XD 10/16 00:20
zzzzbear:不得不推== 10/16 00:23
ja000123:推 10/16 00:25
flyinglo:推 10/16 00:31
andy0626:推原PO勇氣! 10/16 00:58
chirpspeep:推原PO觀察力!! 10/16 00:59
blackbearmin:Kobefans根本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10/16 01:01
Catlh:我也建議你督察室投訴 一定會辦那個員警 10/16 01:08
Dawei1165:絕對推 10/16 01:30
april07:推 10/16 02:02
KarateWu:其實如果事情沒死,又不能證明你的傳聞,那污告還是你最 10/16 06:45
KarateWu:小的麻煩。 那公然侮辱呢?誹謗呢?在公正第三人前你還是 10/16 06:48
KarateWu:現行呢! 10/16 06:48
someoneelse:這個人之前就偷過東西了,爬文就知道 10/16 08:34
lyviasun:推原PO 10/16 08:52
sptcq81:推一個 10/16 11:17
j84255801912:KOBEFANS你很厲害? 10/16 12:04
ts00834811: 10/16 12:58
waynex:一定要推一個 10/16 17:18
moki945:推正義 10/16 18:47
dude0324:不推不行! 10/16 18:47
KOBEFANS:喔 對啊 我很厲害 你現在才知道有點太晚了 10/16 20:27
julis666:推 10/16 22:37
amichaell:推,警察都這樣,因為只要有案件它們就麻煩 10/16 23:19
ventusboy:為什麼要納稅養這種爛警察 好想吐 10/16 23:36
ventusboy:原po真知識分子 那個警察只是有權力而已 實際是個渣 10/16 23:37
LebronKing:推你 噓爛警察 10/17 13:52
qpmzqpmz:!!!!! 10/17 14:43
xeins:噓警察 1.竊盜罪非告訴乃論 2.竊盜由檢察官認定而非警察認定 10/17 14:45
xeins:3.照這警察說法 以後百貨公司竊賊拿了包包就走也說忘了付錢 10/17 14:46
xeins:4.所以這個腦殘鬼扯的狗警察有兩個方法治他 a.市警局督察室 10/17 14:47
xeins:b.監察院 總之原PO的正義被失職的鴿子玩弄了一番卻不知反制 10/17 14:48
xeins:原PO根本別管腦殘警察怎麼鬼扯 直接去地檢署告發竊盜罪即可 10/17 14:52
xeins:順便晃去監察院 檢舉他失職吃案與包庇犯罪 看他屆時變啥嘴臉 10/17 14:54
xeins:竊賊或許緩起訴 但重點是可惡的鴿子鬼扯欺負原PO無知 原PO立 10/17 14:58
xeins:場站很穩 所以應該讓看扁台大學生的員警受處分 以後他才學乖 10/17 15:00
dk50112:推 10/17 23:43
icy4ever:推原PO!!! 還有樓樓上, 真的法律只保障懂法的人: ( 10/17 23:59
scottiting:推xeins 10/18 00:35
j84255801912:只能說一竿子打翻整條船的人真的很悲哀 10/18 15:11
KOBEFANS:不就好悲哀 再說一次 警察本來就十個有九個是垃圾 我就愛 10/19 14:39
KOBEFANS:這樣講 不然你想怎樣 10/19 14:40
piadora:那條子是故意 省麻煩的 10/20 06:10
j84255801912:哈哈看你惱羞也是滿好笑的 因為我知道你只敢在網路上 10/20 17:55
j84255801912:嗆邱而已 希望你在現實生活中也能那麼嗆 10/20 17:58
versace:最好這樣誣告告得成...這是哪個員警?? 10/22 11:14